喜歡一個人,不想傷害Ta。如何委婉地把Ta攆開?

學業不成功


真是夠奇怪的啦,既然是你喜歡人家,為什麼要攆走人家呢?人家也不可救藥的愛上你了嗎?

如果沒有請自己找個安靜的角落,平復一下心情,正常過日子就好了。

如果真的不幸,Ta也很喜歡你,還感覺到你的喜歡,最好的辦法就是你離開,去一個永遠Ta都不會去的地方,或者幫Ta介紹一個比你各個方面都優秀的異性朋友,讓Ta們談戀愛,你就一邊待著唄,Ta們幸福了,就沒你什麼事了,就不用擔心了,不是。

總之,是你喜歡人家,應該調整的是你,沒有勇氣面對人家,就讓自己消失吧[捂臉][捂臉][捂臉]



向陽開002


這是什麼意思?是你在危險的時候,怕對方受傷害,你因為喜歡她,為了保護她而讓她離開!對吧!


繆偉秀I4


大家好!我是嘟嘟紅唇!

不喜歡一個人就直接說,不要太委婉讓人誤會,對你還抱有希望,不喜歡又不說明白,其實對他(她)的傷害更大,當然也不能說的太難聽,不能傷害別人自尊!

在生活當中總是會遇見喜歡的和不喜歡的,喜歡的我們要敢於追求!不喜歡的也要敢於拒絕!拒絕也是一門學問,不能太傷人,又要讓對方知道你的意思!攆開,我覺得倒是沒有必要,有點傷人,不如自己主動走開,如果對方死纏爛打,可以告訴對方,你有喜歡的人了!

人家喜歡你沒有錯,你不喜歡這個人也沒有錯,所以我們理性的處理問題就好!拒絕就要拒絕到底,分清界限,當斷不斷反受其亂!希望你能處理好,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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