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4月17日電 武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17日發佈《關於武漢市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數確診病例死亡數訂正情況的通報》,全文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條第四款“公佈傳染病疫情信息應當及時、準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款“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全面”,《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統計資料不完整或者存在明顯錯誤的,應當由統計調查對象依法予以補充或者改正”,《人口死亡信息登記管理規範(試行)》第十四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數據訂正制度”、第十五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數據比對校核與補報制度”等規定,本著對歷史負責、對人民負責、對逝者負責的原則,為確保全市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開透明、數據準確,武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專門成立涉疫大數據與流行病學調查組,組織市衛健、疾控、公安、民政、司法、統計等部門,線上對武漢市疫情防控大數據信息系統、市殯葬信息系統、市醫政醫管新冠肺炎信息系統、市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系統中的病例進行線上比對、去重、補全,線下按照全覆蓋、無遺漏要求,對所有涉疫地點數據進行全採集,包括髮熱門診、醫院、方艙、隔離點、涉疫社區,以及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門管轄的監所、養老機構等特殊場所,對所有病例個人信息全採集,通過醫療機構、街道社區、基層派出所、患者所在單位及家屬,逐人排查核對,截至4月16日24時,確診病例核增325例,累計確診病例數訂正為50333例;確診病例的死亡病例核增1290例,累計確診病例的死亡數訂正為3869例。
出現以上數據差異的原因:一是疫情早期病人激增,導致醫療資源擠兌,收治能力嚴重不足,有些患者沒有入院治療,在家中病亡。二是在救治高峰期,醫院超負荷運轉,醫務人員忙於救治,客觀上存在遲報、漏報和誤報現象。三是由於收治患者的定點醫療機構快速增加,既有部屬、省屬、市屬和區屬醫院,也有企業、民營醫院和方艙醫院等,少數醫療機構未能及時與大疫情網對接、報送信息。四是有些死亡病例信息登記不全,存在重報、誤報情況。
生命至上,人民至上。每一個在疫情中逝去的生命是家庭之殤,更是城市銘心之痛。在此,我們謹向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病逝者家屬致以誠摯慰問,向不幸罹難的同胞和犧牲的醫務人員致以深切哀悼!
武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