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你知道什麼是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嗎?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規定,國家加強國家安全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將國家安全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公務員教育培訓體系,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並將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2020年4月15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頒佈實施以來的第5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今天,和法慈律師一起來了解一下國家安全的相關知識吧。
什麼是國家安全?
根據《國家安全法》第2條規定,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什麼是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1)陰謀顛覆政府,分裂國家,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行為;
(2)參加境外各種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或代理人的任務的行為;
(3)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的行為;
(4)策動、勾引、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叛變或者將防地設施、武器裝備交付他國或敵方的行為;
(5)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其他破壞活動的行為等。
法慈律師提示:作為公民應當履行哪些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
(1)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於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
(2)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
(3)及時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
(4)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
(5)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6)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雖然,國家安全教育日每年只有一天,但安全問題卻每時每刻都值得高度重視。國家安全是國家生存和發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前提。它關係民生,關係國家穩定,關係社會長遠發展。從這個意義上說,維護國家安全既是國家責任也是公民責任。讓國家安全意識深入人心,併成為公眾習慣,應是全社會的期待。
4月15日是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讓我們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導,眾志成城抗疫,萬眾一心前行,攜手守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