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聚力青春 守护安全


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聚力青春 守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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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你知道什么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吗?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并将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20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天,和法慈律师一起来了解一下国家安全的相关知识吧。


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聚力青春 守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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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什么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2)参加境外各种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或代理人的任务的行为;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或者将防地设施、武器装备交付他国或敌方的行为;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行为等。

法慈律师提示:作为公民应当履行哪些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及时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虽然,国家安全教育日每年只有一天,但安全问题却每时每刻都值得高度重视。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前提。它关系民生,关系国家稳定,关系社会长远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维护国家安全既是国家责任也是公民责任。让国家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并成为公众习惯,应是全社会的期待。

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让我们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众志成城抗疫,万众一心前行,携手守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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