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都在談家暴,而我卻想談該如何自救

《明朝那些事兒》裡說:“在暴力和死亡的威脅面前,沉默永遠是大多數。”

01

一段讓人屏住呼吸看完的家暴視頻。


從視頻裡可以看到,一身橫肉、左臂紋身的男人,瘋狂的去拽一個躺在地上的女孩腳踝。


女孩尖叫著幾次掙脫,反抗,她拼命的用腳去抵住電梯門,但終究抵不過男人的力氣,兩條腿被拎住,迅速的消失在監控裡。

電梯門一關,這個女孩,就像被外面的黑洞吞下去了一樣,跌到一個讓人聲嘶力竭的絕望中去。

這個觸目驚心的片段,是博主@宇芽 遭受家暴視頻。

11月25日,國際反家暴日。


仿妝博主宇芽,在網上自爆,自己曾遭受前男友的家暴。

在微博上發佈一條長達十二分鐘的視頻,配文簡單明瞭:


我被家暴了,過去的半年我彷彿活在噩夢裡,關於家暴的這一切,我必須說出來。


你可能不知道她的名字,但你可能看過她的視頻,之前憑藉模仿蒙娜麗莎妝容成名,後來還曾做過愛因斯坦、德普、約翰·列儂、C羅等名人的仿妝,登上過《每日郵報》。

你們都在談家暴,而我卻想談該如何自救

宇芽仿山田直美仿妝


面對公眾,她講述了自己先後5次遭遇家暴的全過程,以及之前如何被施暴者洗腦、控制、毆打數月之久。


但她一直沒有離開他,一直保持沉默。


直到,兩個月前最嚴重的那次家暴發生,她尾椎被打傷,躺在床上一個多月無法活動,並在施暴者的恐嚇和威脅中,果斷分手,選擇發聲。


網紅宇芽對施暴者的控訴,得到施暴者兩任前妻的聲援——施暴的男人曾先後三次結婚又離婚。

你們都在談家暴,而我卻想談該如何自救

視頻截圖

前女友的共同朋友,面對鏡頭,也沒有選擇沉默,而是講述出他們曾見證的那部分真相。

施暴者的前學生,還有他的兩任前妻、曾經的前女友們,都曾被他暴力、精神傷害過。

第一任前妻(阿步),在尚且懷孕的時候被他朝肚子踹了兩腳,扇耳光、掐脖子掐到無法呼吸,還去廚房拿菜刀,說要砍死她。……那種被傷害的疼痛令人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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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任前妻(秋秋),被他抓住頭朝牆上撞,是快速“咚咚咚”地往牆上撞,打到金秋不能動之後,他還說,你就裝吧,繼續裝吧。因為遭受了5次嚴重家暴,秋秋跟他離婚,離婚後他還在微博上給女孩潑髒水,私底下威脅說要殺了她;

秋秋描述那種無奈和傷痛:

“那種傷痛是想吼也吼不出來,想說也說不出來,還會被人汙衊的那種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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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面對誰,他都會對伴侶進行精神施壓、洗腦、壓榨對方、家暴,哪怕分手之後還會再繼續威脅和辱罵對方。

更可怕的是,他認為他做出的殘酷暴行只是順手推了一下她們,

恩,“您怕是練了什麼功,把人打成那樣就是推了一下,是需要去醫院住院、無法自己站起來、臉上的淤青傷痕無法痊癒的推一下。

人前的施暴者是個很溫暖、很善良、很正直、很勇敢、很柔情、很有擔當的完美男人,但其實是個爛人,

宇芽被擁有“所有美好品質”的他矇蔽了,兩人開始交往,就這樣掉入噩夢的漩渦。

你們都在談家暴,而我卻想談該如何自救

宇芽被家暴過後,他曾對宇芽說:“叫人來抬走我的過程中,為了撇清自己的關係,他還強行的扒掉我的衣服,換上了一件新的。”

“我已經動不了了,他還威脅我說:你告我,也告不贏,你沒有證據。”

“如果你告我,我就自殺,然後寫遺書說,這就是你害的。”

你們都在談家暴,而我卻想談該如何自救


事件發酵後,他若無其事地連發了6條微博,分享美食、家常、彷彿一切都沒有發生過。

與他這種天不怕地不怕氣質,很是匹配的,還有他的微博和朋友圈簽名:

你們都在談家暴,而我卻想談該如何自救

02

李今年39歲,因說錯話遭受丈夫毒打。

十幾年了,她未曾有一刻,走出家暴的陰影。

結婚的時候,因為不懂事嫁給了比她年長10歲的男人。結婚後,她才知道丈夫變態般的控制慾。

因為怕別人挑唆和他離婚,丈夫不讓她和別人說話,別的男人不行,女的也不可以,甚至連和家人說上一句話,也不行。

面對這樣的丈夫,家暴是避免不了的噩夢,皮帶,鞋底,尖刀,都捱過,為了遮蓋自己身上的累累傷痕,結婚十幾年年,她沒穿過一次短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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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內容無關

她一路成長,一路隱忍,但換來的,只有丈夫變本加厲的懷疑與猜忌。

面對丈夫的暴力,她做夢都想逃離,但每每此時,丈夫總是用一句,我會殺了你全家把她牢牢的拴住。

每當她跑回孃家,丈夫總能拿著刀尖抵在後背押回家,她問丈夫:是不是我死了,就算完了?

丈夫說:不,還有你的父母,你的孩子,都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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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家暴,有人居然說這種事是用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來評價。

這種人就是沒有同理心自私殘暴的禽獸! 為什麼陌生人之間的拳腳相向就是故意傷害?

為什麼,夫妻之間的暴力就是床頭吵架床尾和? 憑什麼為禽獸披上合理外衣?

難道就因為腦子不好就要把愚蠢當善良,把毒蛇放被窩????

每次看到那種受害者都會有人說,怎麼不離婚啊,怎麼不跑啊之類的。

你們都在談家暴,而我卻想談該如何自救

殊不知家暴的人不僅僅是對其肉體上的傷害,更多的是心理上的,

他會擊破你的神經讓你崩潰,根本不是跑不跑離不離婚的問題。

長期在這種精神壓制下受害人會產生對自身的歧義,並且面對家暴者的威脅受害人是真的很害怕。

真的是不是當事人不知道那種痛苦。以家暴為藉口的施暴行為,都是對受害人的身體和心理的故意傷害。

被家暴的人,很多都是在深淵裡掙扎,找不到出口。那個變態的人拿你的父母親人的生命威脅你的時候,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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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內容無關

為什麼那麼多被家暴者不敢吭聲?希望嚴懲家暴不要停留在口號上。

說一個聽來的真實的故事,有一個混混,因為長得帥,會甜言蜜語,俘獲了一個高知女孩的芳心,還嫁給了他。

兩個人在一起生活後,才發現這個男人不學無術,女孩發現後想要離婚,可是換來的是毒打和威脅,男人說,如果女人敢提離婚,他就會殺掉女孩的父母,讓他們也不好過,男人暴戾且一無所有,

她不敢拿父母親人的安全冒險,因此忍受至今,拿男人一點辦法都沒有。

她們能做的,只有日復一日的忍耐和遷就,她們拖著苟延殘喘的婚姻度日如年,

你們都在談家暴,而我卻想談該如何自救

與內容無關

有人說家暴受害方之所有很多時候求助困難,就是和大部分親朋好友甚至官方警方的和稀泥有關!

還有那一句“清官難斷家務事”,最後都變成“各人自掃門前雪”。

其實話說回來,自己的事情離不離開,離不離婚你是當事人,你是受害者,如果和稀泥能原諒對方的說明你自己也覺得算了。

如果自己信念堅定點一定要離,肯定是有辦法的,因為你自己的不肯定,會讓別人覺得“夫妻吵架床頭吵架床位和”。

別人都不願意過多的參於別人的家事,因為這本身就是件吃力不討好的事情,

你們都在談家暴,而我卻想談該如何自救

與內容無關

但是如果你自己堅定了信念要離開,請你看好以下我個人瞭解到的解決方式:

1、發現伴侶有家暴傾向,必須學會逃跑——對,我說的是先逃跑。

2、相信法律,第一次家暴請你一定要去醫院,做好傷殘鑑定,這是證明你被家暴最有利的法律證據。

3、如果你是第二次家暴,請直接報警。

4、《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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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對於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

6、《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員,被虐待人要求處理的;


(二)遺棄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被扶養人的。

你們都在談家暴,而我卻想談該如何自救

7、這個就像法院判決離婚一樣,沒有特別嚴重,別人會當家務事讓你們自己處理,因為法院就有很多一審沒有判離,還沒二審就和好的,並不是沒有。

所以也別開口就說人家怎樣不管,請您先懂前因,在談認知。

8、還有就是婦聯,每個地方都有,這個你們應該都聽過,可以直接上婦聯,她們如果確定是家暴,那邊會調查,出具相關證明,讓施暴者接受法律制裁。

那些施暴者們如此肆無忌憚,如此不知廉恥,如此冷血,敢一而再再而三地對伴侶實施暴力,只是因為他們算準了女孩們會害怕,會顧忌面子,算準了她們不會報警,更無法保留證據。

你們都在談家暴,而我卻想談該如何自救

婚姻關係,從來不是丈夫對妻子實施暴力的合法理由。

別跟我說因為愛情,你自己都不愛自己,他還以為你在享受呢!也別說為了孩子,孩子在這種環境真的不幸福,希望女孩照顧好自己

絕不向家暴妥協,不在家暴中沉默,這都是我們一直在堅持的事情。

愛,不是暴力的藉口。

你們都在談家暴,而我卻想談該如何自救

記得宋慶齡養女在回憶錄中說過,宋媽媽在她結婚時告訴她,如果先生打她,就離開他。當時覺得此言似乎無情。現如今才知道家暴只有——零次與N次之間“1”是分水嶺。

別在垃圾堆裡找男人,當你決定將餘生託付給另一個人,請一定一定要擦亮眼睛。

餘生很長,願你過得好,願你衣襟帶花,願你歲月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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