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無百年之運,清朝為何可以統治269年?

傳統將北方少數民族統稱為胡,但是這樣的稱呼其實不夠精確,

魏特夫根據統治方式的不同,將異族王朝區分為滲透王朝和征服王朝兩類,前者的典型是北魏、前秦等魏晉南北朝時期的異族王朝,滲透王朝的特點是他們往往會逐漸遺忘自身的異民族特性,在政治體制、文化風俗等方面積極漢化,並在地域上切斷與龍興之地的聯繫,而征服王朝的特點在於他們在逐漸漢化的同時並不會遺忘其龍興之地,反而會將起家的內亞之地置於與漢地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在接受中國傳統政治制度的同時保留其內亞性的因素,使其統治方式呈現出多元性的特徵,而其典型自然就是古代史後期的遼金元清,毋寧說從滲透王朝向征服王朝的轉變正體現出了異族王朝本身的完善。

一般認為征服王朝多元性統治形式起源於遼代的南北院制度,通過以南面官治理燕雲地區,遼代形成了南北不同的多元性的國家建構,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契丹人在擔任了南面官之後也要著漢服,這實際就體現出遼代的南北院制度與十六國早期的胡漢分治不同,十六國早期以單于臺製度為代表的胡漢分治更多的是以人為分類對象,而遼代的南北院制度則更多以統治地域為分類對象,即針對不同區域的不同文化傳統進行統治,其所注重的不是個體的胡人與漢人,而是更為整體的契丹與漢地。

一個能說明這種多元統治形式的典型例子是遼代的【捺缽】制度,所謂捺缽可理解為行在,但與漢族王朝的行在僅作為臨時住所不同,遼代的捺缽本身就是國家議事的重要場所,尤其是夏季和冬季捺缽,遼代皇帝均【與北南臣僚會議國事】,這種捺缽-南京並行的政治設計與清代的北京-承德政治設計十分近似,在清代承德進一步特化為處理與蒙古、西藏等邊疆地區民族關係的特定場所,這種行政場所的不同實際上折射出清帝國身份認同的多元性。

清代統治的多元性體現在多個方面,最常被提起的是清代皇帝的多種身份,柯嬌燕以乾隆為例,認為“乾隆帝將自己塑造為包容滿洲人、蒙古人、藏人、維吾爾人和漢人之五族統治者”,他既是皇帝,又是大汗,也是文殊活菩薩。但是就像沈衛榮所提出的反對意見一樣,清代皇帝的多種面孔並不是清代或是內亞性的獨特之處,明代皇帝在處理與西藏的關係時也會有意無意的扮演文殊菩薩,而更早的“聖人可汗”“天可汗”也暗含了皇帝身份的多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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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最能體現清代統治多元性的仍然是其類似於遼代遼代南北院的國家建構模式,清代統治者對於邊疆地區採取了兩種不同的策略,對於西南部地區,清代統治者延續了明代的改土歸流政策,在當地推行漢化政策,使其成為內地的一部分,而對於西北邊疆地區,他們則採取了與傳統漢族王朝不同的統治策略,清代統治者將其版圖劃分為漢地、滿洲、蒙古、新疆、西藏等不同區域,按照各自的風俗建立行政體制,並通過在朝中設置理藩院統領外藩各部,由此形成多元化的國家建構體制,實現了對邊疆地區的有效統治。

這裡以蒙古和新疆為例對清代統治的多元性進行說明,清代在蒙古施行了札薩克制,將蒙古地區以旗為單位進行了劃分,而所謂的札薩克就是旗長,本質上就是在蒙古地區推行了一種軍政合一的管理制度,而在新疆南部則採取了伯克制

,對當地的行政官員劃分出三品到七品的官秩,將新疆社會原有的官僚體制與清代的官僚體制進行結合到一起,實現了【齊其政而不宜其宜】的效果。而在中央層面,理藩院的地位與六部相同,康熙指出【理藩院專管外藩事務,責任重大】,內設典屬司、王會司、理刑司、柔遠司和徠遠司,涉及到旗界、封爵、社官、戶口、耕牧、賦稅、兵刑、交通、會盟、朝貢、貿易、宗教等各項事宜,先後制定了《欽定蒙古律例》《欽定理藩院例則》《欽定回疆條例》,使帝國的統治深入到內亞藩部,實現了對邊疆地區的有效統治。

對於清代統治多元性的理解,仍應當建立在與傳統漢族王朝的對比中,具體而言,清代的這種多元性國家建構模式並非清代統治者的個人創造,而是元清征服王朝的內亞資源對傳統天下觀念的突破。在傳統漢族王朝的觀念中,天下是一個按照文化高低不同,由華夏-蠻夷構成的同心圓,其中作為華夏的農耕地區構成了帝國的核心區,而對於華夏之外的蠻夷,傳統漢族王朝則採取了不同的策略,對於適於農耕的西南地區,帝國在此推行改土歸流,使其變為華夏的一部分,對於與華夏風俗近似的朝鮮、越南等地,通過冊封使其成為朝貢體系中的重要部分,而對於風俗大異的內亞邊疆地區,傳統漢族王朝則滿足於施行羈縻的間接統治,總體而言,

傳統漢族的國家建構模式是以華夏或類華夏區域為核心的,蒙古、新疆等內亞地區始終處於邊緣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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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問題在於,華夏區域是有限的,能夠進行改土歸流的地區同樣是有限的,這就決定按照傳統漢族王朝的國家建構模式,華夏帝國的總體疆域也是有限,王明珂與胡鴻均認為,按照傳統漢族王朝的天下觀念,華夏帝國在漢武帝時期便基本達到了地理上的極限,胡鴻更進一步將秦漢帝國的疆域限制歸因於三個因素:維持大一統帝國的內部消耗、地理環境與農業經濟的限制、政治組織與華夏帝國的差異度,而姚大力則著重強調了其中的第二點,並且將這一環境因素細化為“雨養農業所必需的300-400毫米等降水量線”,而這條線實際上與今日的黑河-騰衝線基本一致,這條線也由此勾勒出了傳統帝國能夠推行直接統治的核心區域(以清末的視角可以大體理解為漢地十八省),總之,以農業經濟為根基的傳統帝國在秦漢時代就已經達到了疆域極限,對於核心區域以外的廣大邊疆地區,帝國難以推行郡縣制的直接統治。

清代多元性的建構模式,實質上正是對傳統同心圓式天下觀的突破。在傳統天下觀念中,

華夷不是並列的族群,而是在文化層面上的等級差異,對於文化程度低、難以推行農業經濟的邊疆地區,傳統帝國的終極目標是推行教化,而在難以推行漢化時則滿足於羈縻政策的間接統治,早在漢代,韓安國反對用兵匈奴的理由就在於【得其地不足以為廣,有其眾不足以為強,自上古不屬為人】,換句話說,傳統漢族王朝對於內亞的輕視,不僅是實然層面是否可行,更是在應然層面上認為其不值得統治,實質是內亞不符合華夏農耕文明的需要。但是對於元清多元帝國而言,他們並未將“車同軌,書同文”的漢化政策為最終理想,也就未將版圖侷限於華夏或類華夏的農耕區域,而是將內亞置於與漢地同等重要的位置,將漢地、滿洲、蒙古、新疆視為清帝國中平行的多元版塊,不同區域只存在橫向地域的區別,不存在縱向等級上的差異,基於這種宏觀視野,元清征服王朝將廣袤的內亞地區納入到版圖之中,奠定了現代中國的疆域基礎。

這兩種天下觀念對近代中國的民族建構產生了深遠影響,首先是漢民族主義思潮的興起,而這種思潮很大程度上就是傳統天下觀的變體

,比如章太炎在《中華民國解》中提出【以中華民國之經界言之,越南、朝鮮二郡,必當回覆者。緬甸一司,則稍次也。西藏、回部、蒙古三荒服,則任其去來也】,這種將朝鮮、越南、緬甸等類華夏區域置於蒙古、新疆等內亞區域的觀點,顯然受到了傳統天下觀中文化層級的影響,而美國學者周錫瑞指出受到民族主義的影響,當時的立憲派與革命派就滿洲是否屬於中華民族這一問題產生了極大的衝突,但是他們都認可西藏、新疆、蒙古屬於中國的一部分,這無疑體現出清朝天下觀對於現代中國建構的影響,而中華民國【五族共和】的主張,正是清代多元帝國體系留下的直接遺產。

當然,上述所稱清代的多元性統治形式是一種整體上的論述,不同的統治者對於滿漢問題存在不同看法,一種傾向於積極推行傳統漢族王朝的政策與統治,即漢化論,而另一種則是通過強調滿洲的特殊性鞏固多元體制,即多元論,二者最為典型的分別是雍正與乾隆,二者的差別就直接表現在對於《大義覺迷錄》的不同態度中。

《大義覺迷錄》原文在第一部分雍正便首先強調了清朝統治的合法性,在其論述中可以看出雍正具有很濃厚的儒家色彩

,【惟有德者乃能順天,天之所與,又豈因何地之人而有所區別乎?我國家肇基東土,列聖相承,保萬邦,天心篤佑,德教弘敷,恩施遐暢,登生民於衽席,遍中外而尊親者,百年於茲矣】在這裡雍正突出強調了清代之“德”,這顯然蘊含了很強烈的儒家仁政思想,而針對曾靜所指出的華夷的問題,又提出【本朝之為滿洲,猶中國之有籍貫。舜為東夷之人,文王為西夷之人,曾何損於聖德乎?】並且引用韓愈對於華夷之辨的主張,【韓愈有言:中國而夷狄也,則夷狄之;夷狄而中國也,則中國之】,可見其對於傳統夷夏觀念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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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觀第一部分對於合法性的論述,雍正具有優秀的儒家素養,其執政思想與傳統的中原皇帝十分接近,而考察雍正執政時期的政策,也能夠很鮮明的看出這一特點。雍正時期將八旗官制官僚化、取消部分士紳優待、完成攤丁入畝的改革、試圖推廣統一官話、通過常平倉加強中央對全國的糧食供給能力,對於上述國家建構模式的討論而言,雍正時代恰恰是清代改土歸流投入最多的時代,在這一系列的舉措中,我們能夠看到一個非常傳統的中國皇帝,其強化集權、文化統一、改善財政的措施甚至有“漢武帝”們的影子,可以認為雍正代表了清代政治中極為明顯的漢化論傾向。

而另一方面乾隆的執政方式卻與其父有很大的區別,與雍正注重漢化論的傾向相比,乾隆體現出“內亞”與“漢地”並重的多元論特點,著重強調恢復騎射、滿語,有意識的維護滿洲特色。除了登基兩個月便違反雍正的囑託把曾靜凌遲處死外,還有一項具有代表性的政策是乾隆廢止了雍正推行的全國性普及教育,認為這是一種浪費錢財的行為。雍正的這種普及性教育實際上體現了中國傳統的“教化蠻夷”的要求,是傳統華夷觀念下的產物,而乾隆則對這種文化上的差序格局不屑一顧。在討論宋遼的正統問題時,乾隆主張【遼金皆自起北方,本無所承統,非若宋元之相承遞及,為中華之主也】,郭成康分析這一觀點為“不問皇帝是否為夷狄,只要奄有中原而主中華即為正統”,實際上是十分樸素的“主中華者為正統”的觀點,可見乾隆並未如其父一樣接受傳統的華夷觀念。

與雍正相比,乾隆的身份認同則無疑更為複雜,柯嬌燕便總結性的指出“乾隆帝將自己塑造為包容滿洲人、蒙古人、藏人、維吾爾人和漢人之五族統治者”,尤其突出的是乾隆強調維持滿洲特色,比如他曾多次強調【騎射國語,乃滿洲之根本,旗人之要】,此外雖然他不認可遼金的正統地位,但是【且至稱蒙古為“胡兒”,夫蒙古自我朝先世,即傾心歸附,與滿洲本屬一體,乃目以“胡兒”,此與自加詆譭者何異?非忘本而何?】,這又鮮明瞭表現出乾隆延續自蒙古-滿洲體系的身份認同,柯嬌燕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指出,雖然乾隆強調【恢復】滿洲,但是實際上正是他【創造】了滿洲。除此之外,針對佛教地區,乾隆還自唐太宗、忽必烈那裡繼承了“轉輪聖王”的身份,如果說雍正是一個優秀的“中原”皇帝的話,乾隆對自身的定位更接近於皇帝、可汗、文殊菩薩的結合,或者稱之為“天下”的統治者,他似乎樂於在子民面前“扮演”不同的統治者形象。

如果我們對雍正、乾隆對《大義覺迷錄》的不同態度進行透視,或許可以得到以下結論:在清朝入關以後便向每一個異族政權一樣需要面對身份認同的問題,一方面為了維持統治,清代統治者顯然需要接受漢制中國的文化與政治,但同時不同於北魏式的滲透王朝,清代統治者也不願全盤漢化,中斷自身與內亞的聯繫,基於上述原因,清代統治的基本框架就是國家認同、多元統治,但是在這一基本主張之下,不同君主仍然存在差異,

雍正對於中原文化的接受程度更高,更像一個傳統的中國皇帝,而乾隆則不滿足於此,希望能扮演更宏偉的天下統治者,因而主張保持不同族群的多元性,而歐立德等西方學者也因此稱讚乾隆為現代中國的奠基者。

當然必須強調的是,二者都是在清代多元統治框架下做出的調整,本質都屬於多元統治的一部分,雍正雖然接受中原文化程度更高,但是絕對不是主張全盤漢化,徹底消滅滿洲特色,同樣乾隆對於中原文化保持著相對程度的尊重,不然也不會尊宋朝為正統,更不會有效中原超過半個世紀,這一分野本身也只是程度的不同,只是父子二人之間這種差異表現的極為明顯。雖然乾隆反覆強調滿洲特色,但實際上他的目的從來不是全盤滿化,而是在滿洲日益漢化的背景下,通過強調滿洲的獨特性,進一步維持多元統治,避免全面漢化,因為兩種傾向的前提都是多元統治,只是在具體比重上存在不同。在我看來,這種漢化論與多元論的差別,實際上與漢代【霸道】和【王道】的爭論並無分別,只是統治方略上的差別,不能上升到認同層面

,為了說明這一點,我們不妨看一看乾隆對藏傳佛教的態度,乾隆萬年曾發佈鍋一篇《喇嘛說》的學究式聖諭,一方面極力炫耀自身對藏傳佛教的精通,另一方面卻又反覆強調自己的目的僅在於【興黃教即所以安眾蒙古】【而非若元朝之曲庇諂敬番僧也】,總而言之,在乾隆看來,無論是滿洲特色、漢文化還是藏傳佛教,都只是貫徹統治的工具罷了,而他本人則是熟練運用這些工具實行統治的天下守護者。

最後,很多人承認元清在疆域上對中國歷史的貢獻,但是卻將其簡單的歸因於遊牧民族的尚武精神,而其隱含的真實意義則是本質上二者仍是野蠻的民族,但是實際上,如上所述,元清在疆域上的擴展,更本質的原因在於國家建構模式的不同,而對近現代中華民族構建而言,清代的天下觀念無疑比傳統漢族的夷夏觀作用更為正面,新中國以來我們一直強調去除漢族中心主義的歷史敘事,在我看來,其中最為有效的方式不是反覆提起少數民族也是中國歷史一部分的陳詞濫調,而是不再將少數民族政權視為異類,認真發現、正視少數民族為中國歷史帶來的積極因素,“胡”不僅不是妨礙清代統治的消極因素,反而可能為近代歷史留下寶貴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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