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標武漢,公司從一月份開始就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現在都幾個月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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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用人單位對公司員工社保的繳納,我們普通人記住一點:在公司與員工的勞動合同沒有解除之前,用人單位必須要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否則就是違法的。因為《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已經明確了這種行為是要追責和處罰的:

  • 1、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 2、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 3、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因此在這一問題上,可以與公司財務或者是直接領導諮詢,瞭解清楚公司斷保是由什麼原因形成的,之後再採取自己的合法行為。

一:不管是武漢也好,還是其他全國各地的實體經濟也好,都在這次新冠疫情的爆發中無可倖免地帶來了很大的損失。從元月下旬春節前開始關門歇業到現在開始復工復產的這一階段,差不多已經是三個月的時間,但是場地租賃的費用、銀行利息、職員工資(或者是最低生活保障工資)和社保以及其他的一些隱形開支還得要照樣支付,為防疫抗疫做出了犧牲和貢獻。

二:在沒有收入只有投入的情況下,公司在經濟和財務上存在的困難是可想而知的,就是我們基礎薄弱一些的家庭,在這次疫情當中因為失去了工作和收入,在生活上也是度日如年,更何況承擔著巨大社會責任和義務的公司和企業。

三:在這個特殊的時期,我們作為公司的員工的不妨大度一些,多理解一下公司現在的困難處境,盼望著公司不要因此而倒閉,能夠還有能力早一些復工復產,畢竟我們還要繼續工作,繼續掙錢養家餬口。在這關鍵的時候,我們對公司的理解,就是對公司的幫助和支持,就是對公司的愛護和回報,實際上也是在幫助我們自己。

四:現在國家和政府專門針對實體企業和小微企業在政策和金融貸款、融資方面給了很多的優惠和便捷的條件。就在昨天晚上七點鐘的《新聞聯播》中,我看到武漢有的銀行已經開通了對公司和小微企業的網上申請貸款業務,簡化掉了考察、面對面貸款的很多手續和申請條件,審批的速度非常快,一兩天之內就可以拿到貸款。

由此我們有理由相信通過公司自身的努力和國家與政府的鼎力扶持,自己的公司很快會擺脫困境,復工復產的,到時候也一定會把拖欠員工的工資、社保等補發、補交上,畢竟當老闆的除非破產倒閉,任誰也不敢輕易地拿自己的聲譽和公司的聲譽去冒險,違反國家政策和法規的。

當然了還有一些運行良好、比較有資金勢力的公司,他們是不存在這方面的問題的。就比如我女兒也在武漢的一家公司工作,從元月19日放假回到家到現在,按照公司的要求和佈置,他們全體員工採取居家遠程網絡辦公的方式用電腦上班,工資和社保每個月都在按時發放和上繳,現在隨著疫情形勢的好轉,公司已經通知他們月底前趕回單位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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