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遇街頭法律宣講 男子主動投案自首

偶遇街頭法律宣講 男子主動投案自首

“檢察官同志,我要來自首!”近日,一名男子神神秘秘地隻身走進新疆麥蓋提縣人民檢察院控申部門,要求投案自首。

原來,男子木某曾在警務站擔任過協警,他利用曾經當過協警的身份,吹噓自己可以辦理上崗證、駕駛證等證件。

在逐漸取得他人信任後,自2018年2月至2020年1月間共騙取他人現金14.2萬餘元,騙取的大部分錢款用於個人消費,被揮霍一空。

隨著受騙人不停的催問,根本辦理不了上崗證、駕駛證的木某,每次只能以各種理由搪塞解圍。

深知事情遲早會敗露,受騙人在無法追回錢款時,一定會訴之法律,自己難逃法律制裁。躲在家裡的木某,惶惶不可終日。

近日,麥蓋提縣人民檢察院利用全縣各鄉鎮群眾“巴扎日”持續開展法律知識宣傳活動,設立諮詢臺、發放宣傳單、解答群眾疑問。

木某碰巧路過麥蓋提縣人民檢察院的法律宣傳點,聽到法律宣講小分隊正在講:“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觸犯了法律遲早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無意間聽到法律宣講小分隊的一句話,一直迴繞在木某的耳邊,他知道自己遲早會被抓獲,經過一個晚上的思想鬥爭,木某在權衡繼續躲藏和坦白自首的利害關係之後,第二天一大早,來到檢察院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於是,就出現了文章開頭的那一幕。

4日18日,據辦案檢察官介紹,刑法第六十七條明確規定,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全媒體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檢宣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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