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日本国驻沈阳总领事馆消息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的日本政府所行措施以及办理签证的办法(扩大对象地域)

1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外疫情扩大的现状,日本政府决定在现阶段政策实施的基础上,自3月11日起将进一步扩大拒绝入境措施的范围(下述(3)有下划线部分为追加地区)。

日本时间3月11日0点起,以下外国人,即使是获发了有效的签证(单次,二次,数次)也不许入境日本(除特殊情况外)

(1)新冠肺炎患者

(2)持有湖北省或浙江省发行的中国护照的人士

(3)申请入境日本当日之前的14天内有以下地区停留史的人士

·中国 湖北省、浙江省

·大韩民国 大邱广域市、庆尚北道清道郡、庆山市、安东市、永川市、漆谷郡、义城郡、星州郡、军威郡

·伊朗 库姆省、德黑兰省、吉兰省、阿尔伯兹省、伊斯法罕省、加兹温省、戈勒斯坦省、塞姆南省、马赞德兰省、中央省、落雷斯坦省

·意大利 威内托大区、艾米利亚—罗马涅大区、皮埃蒙特大区、马尔凯大区、伦巴第大区

·圣马力诺 全部地区

(4)乘载有可能感染新冠肺炎人士并入境我国港口的邮轮乘客或乘员

2 根据以上措施,日本国驻华大使馆对今后签证申请采取以下措施。

(1)在申请签证时,要求所有的申请人提交确认书,选择“(在预计访日时间的前14天内)去过”或“(签证发放后,在预计访日时间的前14天内)有计划去”上述1(3)地区的申请人,除特殊情况外,签证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

(2)持有湖北省或浙江省签发的中国护照的申请人,除特殊情况外,签证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

3 鉴于现阶段新冠肺炎疫情的扩大,我馆在审核签证申请时需要更加慎重,因此包括已经受理的申请,暂时会需要比平时更长的审查时间(除紧急人道案件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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