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的種和變種有一個明顯的區別,
那就是,源於共同祖先的不同變種之間,
可以雜交繁衍後代,
並且他們的後代還可以繼續繁衍下去;
而不同種之間則很難雜交。
先說變種間的雜交~
變種或種內不同個體的交配,
可以增強後代的健康和可育性。
但如果是親緣關係特別近的個體交配,
結果卻可能剛好相反。
例如說植物,即使有很多屬於雌雄同體,
但為了繁衍後代都會儘量避免自花授粉。
與不同品種花粉的結合更有優勢,
同種異體之間的交配也會產生更優秀的後代。
那麼動物呢?
蝸牛和蚯蚓也是雌雄同體,
但它們生孩子時也會尋找交尾對象,
這是為了讓後代具有更旺盛的生命力和繁殖力。
不同物種間的雜交與變種間的雜交差別甚大。
兩個不同物種很難雜交,
即使雜交成功了也幾乎不育;
說“幾乎”,是因為有一小部分種間雜交
結果出人意料地與一般情況相反。
還是以植物為例,
在毛蕊花屬(種的上級分類)裡,
兩個種間很容易雜交,也很容易繁衍雜種的後代。
但是這些後代都不育!
而在石竹屬(向日葵)裡,有些種間很難雜交,
但一旦雜交成功,
雜種後代的繁殖能力卻很強。
在達爾文生活的時期,
不育性的問題還無法用科學解釋清楚。
有博物學家認為,
種間雜交不育是為了防止種群的混雜,
保持物種的純粹性,
類似歷史上貴族為追求血統純正
而禁止隨意通婚的概念。
但是達爾文並不覺得這些複雜又巧妙的規則,
僅僅只是為了防止自然界中的不同物種之間發生雜交。
如果防止雜交真的對物種很重要的話,
為什麼雜交後的不育程度差別這麼大?
為什麼還是會有雜種產生?
達爾文推測:
物種之間雜交不育,或者雜種後代不育,
似乎是因為它們的生殖系統存在著未知的差異。
現在,遺傳學已經發現,
雜種不育的原因是其親本的染色體數不一樣,
導致無法完成染色體配對。
騾子是不同物種雜交生育的最具代表性的例子,
它是雌馬和雄驢交配產生的後代,
比馬更能滿足人類的搬運需求,但是它不育。
這是因為,馬有64條染色體,
而驢只有62條染色體,
它們屬於完全不同的種,
騾子從父本和母本繼承的染色體不能完全配對,
所以騾子不能再繁殖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