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學風建設資助計劃項目申報指南

為深入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精神,加快推進優良學風培育,根據中國科協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共青團中央辦公廳、中科院辦公廳、工程院辦公廳《關於聯合開展2020年“共和國的脊樑——科學大師名校宣傳工程”》工作安排,現面向高校和科研院所開展學風建設資助。

一、資助對象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及企業等單位,需具有完成項目必備的人才條件和物質條件。

二、資助內容

(一)“四有”科技人才隊伍培養建設。鼓勵培養造就有理想信念、有專業知識、有道德風範、有仁愛之心的科技人才隊伍,面向青年學生、科技工作者開展具有學科專業特色、體現學科發展脈絡、彰顯優良學風的宣傳講座,豐富高校思政課內容,壯大思政課教師隊伍。

(二)“一流學科”學術譜系研究。組織專家開展學術譜系梳理及研究,科學評價中國科學家的國際學術地位及作用,探究頂尖學科人才成長成才規律。

(三)學風作風主題原創作品創作傳播。鼓勵支持各科研院所、高校、企業組織拍攝學風建設紀錄片,真實客觀記錄科技界優良學風作風,展現愛國、創新、求實、奉獻、協同、育人的新時代科學家精神。

(四)建設科學家精神宣傳教育基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依託校史館、圖書館等開展科學家精神主題教育,建立學風作風數據分級分類編目體系,推動面向社會公眾分級分類開放。

三、資助額度及預期成效

(一)“四有”科技人才隊伍培養建設。鼓勵培養造就有理想信念、有專業知識、有道德風範、有仁愛之心的科技人才隊伍,面向青年學生、科技工作者開展具有學科專業特色、體現學科發展歷史脈絡、彰顯優良學風的宣傳講座,豐富高校思政課內容,壯大思政課教師隊伍。

資助類型:引導性資助

資助額度:不超過10萬

預期成果:支持離退休老教授、優秀教師、科研人員結合各自專業參與思政教育工作,培育吸收不少於10位科技人才壯大思政課教師隊伍;支持開展形式多樣的宣講活動不少於10場;形成特色鮮明、生動活潑的思政課微視頻不少於10個。

實施期限:一年

(二)“一流學科”學術譜系研究。支持開展優勢學科學術譜系梳理及研究,科學評價中國科學家的國際學術地位及作用,探究優秀人才成長成才規律。

資助類型:採購

資助額度:15萬/學科

預期成果:形成不少於10萬字的研究報告;結合研究成果開發凝練形成科技人物圖譜1份,體現科學家精神的故事5篇(每篇3000字)。

實施期限:一年

(三)學風作風主題原創作品創作傳播。鼓勵支持各科研院所、高校、企業組織拍攝學風建設紀錄片,真實客觀記錄科技界優良學風作風,展現愛國、創新、求實、奉獻、協同、育人的新時代科學家精神。

資助類型:成果性補助

資助額度:不超過10萬

預期成果:廣泛組織動員青年學生、教師、科技工作者創作主題微紀錄片不少於10個;支持利用自有傳播平臺開展學風作風主題作品傳播,參與學習強國、中國科協全媒體宣傳平臺互動活動不少於3次。

實施期限:一年

(四)建設科學家精神宣傳教育基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依託校史館、圖書館等開展科學家精神主題教育,建立學風作風數據分級分類編目體系,面向社會公眾分級分類開放。

資助類型:成果性補助

資助額度:不超過10萬

預期成果: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依託自有資源開發建設科學家精神主題展覽展示專區;提供學風作風數字化資料不少於1000件,同時提供對應編目數據信息不少於1000條。

實施期限:一年

四、資助方式

(一)中國科協調研宣傳部將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開展評審,擇優選取項目給予資助。

(二)本項目採用定額資助。工作經費超出國撥經費部分,由各項目承擔單位配套自籌經費解決,項目預算表按國撥經費和自籌經費兩部分予以編制。

(三)對立項資助項目,中國科協調研宣傳部將一次性撥付全部資助資金作為項目實施經費。

(四)申報單位可申請多項資助,原則上,對同一個申報單位提供資助總額度不超過50萬元。

五、申報時間

本項目申請時間為4月15日——5月8日,逾期提交的申報項目將不予受理。

六、申報程序

(一)可登錄“學風建設資助項目管理系統”(https://diaoxuan.scimall.org.cn)申報項目,填寫《2020年度學風建設資助項目申報表》,並上傳相關申報材料。

(二)中國科協調研宣傳部將聯合教育部思政司、中科院傳播局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核查。符合相關規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關規定以及提供申報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並將通知項目主體。

七、簽約實施

(一)確定申報項目為立項資助項目後,中國科協調研宣傳部將與項目主體簽訂《學風建設資助項目協議書》。

(二)申報項目立項後,項目主體應嚴格按照工作方案開展相關工作。

八、監督驗收

(一)2020年度學風建設資助項目應於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結項驗收。

(二)項目實施完成後,項目承擔單位應提供加蓋項目主體單位公章的項目決算表。

(三)項目實施完成後,項目承擔單位須提供項目相關成果、產出、效益等加蓋公章的證明材料。

“四有”科技人才隊伍培養建設,須提交:1.宣傳講座須提交宣講主題材料或宣講視頻(含視頻工程文件);2.教師隊伍建設須提交教師詳細信息資料。

“一流學科”學術譜系研究,須提交研究成果資料及研究過程中利用的底層數據信息、詳細研究方法及技術路線。

科學家精神宣傳教育基地建設須提交科學家精神相關成果電子版、完整的宣傳資料及現場拍攝圖片。

(四)中國科協調研宣傳部組織專家對項目結項驗收。

九、其他

(一)資助項目在實施過程中,應在相關材料顯著位置註明該項目為“學風建設資助項目”,在線上線下傳播推廣活動中應在顯著位置體現“學風建設資助項目支持”等內容,提供視頻資料工程文件,中國科協相關公眾號有權首發且標註原創。

(二)中國科協調研宣傳部對項目主體在項目申報、實施過程中與第三方產生的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申報者要保證申報項目在申報及後續實施過程中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他合法權益。如有侵犯,申報者依法承擔全部責任。對於申報者與第三方的糾紛或爭議,中國科協調研宣傳部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

(四)申報者有以下情形的,中國科協調研宣傳部有權對該項目重新審核,並依據其嚴重程度分別或同時採取暫緩撥款、終止撥款、追回部分或全部資助款項、撤銷對該項目的資助以及三年內暫停申報者申報資格等相應措施,並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1.申報者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他合法權益;

2.項目實施內容、經費支出、結項成果等與《學風建設資助項目協議書》的約定存在重大差異;

3.申報者存在其他弄虛作假、挪用資助資金、違反《學風建設資助項目協議書》等情形;

4.申報者有其他嚴重違法違紀行為。

(五)中國科協調研宣傳部對本指南擁有最終解釋權。

聯繫人:生文遠 沈林芑

聯繫電話:010-68527152 13146754374 13520897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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