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嶺市開展戶外廣告“百日攻堅”專項整治行動

4月16日,經過修復,溫嶺市城東街道九龍匯商業街一家餐飲店的店招煥然一新。而在不久前,該店招破損嚴重,頂板脫落,部分甚至懸掛在半空,不僅嚴重影響街容市貌,還存在安全隱患。

溫嶺市開展戶外廣告“百日攻堅”專項整治行動

3月27日,溫嶺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城東中隊執法人員巡查發現了該餐飲店的店招問題。這家餐飲店有好幾間門面,營業面積挺大的,受疫情影響,餐飲店已停業好長一段時間。

溫嶺市開展戶外廣告“百日攻堅”專項整治行動

執法人員聯繫了房東王先生。王先生人在上海,對執法人員的電話有些反感,沒說幾句就掛斷了。

之後,執法人員多次通過電話和王先生溝通。王先生稱,之前的租戶已經不再承租了,正在尋找新的租戶,屆時新租戶會重新裝修。

執法人員向王先生釋法明理,根據《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戶外廣告設施以及非廣告戶外設施的設置者,應當加強安全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設施,及時整修或者拆除。違者,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對戶外廣告設施的設置者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對非廣告戶外設施的設置者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考慮到門招雖有廣告板掉落,但鋼架結構完好,執法人員建議王先生對破損廣告進行修復。

執法人員還給王先生算了一筆賬,自行修復的話,更有利於店面出租;而由中隊拆除門招的話,產生的費用要由他來承擔,加上配合調查往返上海的路費、時間成本,遠比自行修復的承辦低。

一開始,王先生還拿不定主意。經過執法人員再三勸導,他終於決定修復廣告。4月13日,王先生委託親戚找來工人,對破損廣告進行修整。

記者從溫嶺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獲悉,4月初開始,我市開展戶外廣告“百日攻堅”專項整治行動。整治範圍為太平、城東、城西街道範圍內所有戶外廣告設施。

“未經審批、違規亂設的戶外廣告,涉及公共安全的戶外廣告,未經審批或逾期的戶外電子顯示屏以及‘牛皮癬’小廣告都是本次整治的重點。”溫嶺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稱。

根據“誰設置,誰負責”的原則,溫嶺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發動各業主單位和個人進行自查自糾自改,及時排查整改隱患。“另一方面,街路長開展拉網式排查,列出應拆、應整的戶外廣告清單,逐一登記造冊,建立戶外廣告數據庫。”工作人員介紹。

4月下旬到5月,溫嶺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將全面梳理戶外廣告牌安全隱患,重點對高空、屋頂、大型戶外廣告牌、門頭廣告等結構安全進行排查整頓,對未經審批、逾期無法提供安全監測或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隱患的戶外廣告進行整治拆除。

“在5月底整治到位後,我們還將加強日常巡查檢查,對整治工作不徹底的,進行限期整改補遺;對新增的存在安全隱患的廣告牌進行及時處理,進一步夯實長效工作機制。”工作人員稱,通過整治,全面提升戶外廣告設置管理標準,做到視覺暢通、晝夜兼顧、安全規範、美觀大氣,與市容環境相呼應,與建築形態相和諧,與都市形象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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