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大家都收到了1200美元的紓困金,還有許多留學生也收到了這筆錢。
但是,天上不會掉餡餅。
這幾日,律師提醒大家,如果你拿了不該拿的1200美元紓困金,不要竊喜和心存僥倖。
小心未來被指控‘稅務欺詐’,影響當前簽證身份,甚至是未來美國綠卡或入籍申請,後果不堪設想。
部分在美留學生及回國深造的海歸近日表示,收到了1200美元的‘意外之財’,因為之前報稅身份,誤報成稅務居民。
因此暗自竊喜,甚至還在社交媒體上炫耀。
讓不少沒領到錢的留學生和在美工作的非移民心生不滿,感嘆早知道報稅時誤報成“稅務居民”就好了。
不過律師表示,留學生、訪問學者、海外非美國移民若這次領到了1200美元紓困金,應當注意此前是否報錯稅表。
大部分這類群體屬於‘非居民外國人’( Non-Resident Alien)。
如果你不在紓困金髮放範圍內,若因為報錯稅務身份而拿到這筆錢,應當及時遞交修正稅表,調整稅務身份。
以防未來被指控稅務欺詐,承擔民事甚至是刑事責任。
還會被記上‘不誠實’、‘不講信用’的標籤。
而美國是一個講究信用的國家,在申請綠卡和入籍時,這些都是考量的標準。
稅表的簽名處,其實都明確聲明瞭納稅人要承擔稅表的正確性,否則將承擔處罰或刑事責任。
不少留學生可能未來沒有留美的打算,不把美國的‘遊戲規則’當回事,但留學生不應把自己當作美國的過客,眼光應放得長遠。
也許現在不想留美,五年、十年離開美國之後又想回來,最終還是要面對這些問題。
根據美國國稅局IRS官網,入境未滿5年的F、J、Q、M簽證持有者,在稅務上的身份均屬於‘非居民外國人’。
在報稅時應當2018年和2019年使用1040NR,或1040NR-EZ稅表報稅的群體不在此次紓困金的發放群體中。
只有報稅身份為稅務居民,即遞交1040稅表的群體符合紓困金領取標準。
如果你拿了不該拿的錢也不要慌張,美國當務之急是救急和救窮,暫時不會來追究這筆錢款。
但不代表幾年之後也不會,所以用錯稅表的納稅人應當主動修正稅表,這也是講究信用的一種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