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涉及千家万户
是老百姓的“救命钱”
然而有些人
将医保基金视作“唐僧肉”
进行欺诈骗取行为
最终损害的将是
每一个参保人的切身利益
4月14日,记者从绵阳市医保局获悉,按照国家、省医保局统一部署,绵阳已于近日启动过“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市医保局将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参保群众和定点医药机构人员的法制意识,营造全市关注并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究竟哪些行为属于欺诈骗保?
据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下这些违规行为可以举报,涉及医院、药店、患者……
1
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盗刷和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身份凭证,虚假上传或多传医保结算信息的;
3.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4.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5.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
6.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暂停协议机构提供刷卡记账和费用结算服务的;
7.挂名住院的;
8.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9.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2
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盗刷参保人员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暂停协议机构提供刷卡记账和费用结算服务的;
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5.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3
涉及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符合个人账户共济使用情形除外);
3.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
4.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4
涉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受托从事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稽核管理等工作机构及其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手续的;
2.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
3.涉及上述机构及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举报后又有哪些奖励?
01
据了解,按照2019年出台的《绵阳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举报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每一举报案件奖励额度最低200元,奖励金额不足200元的补足2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举报奖励资金,原则上应当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
欺诈骗保行为不涉及违规金额,但举报内容属实的,可视情形给予200 至1000 元奖励。举报奖励根据举证与违法事实结果,按照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2%进行奖励。
02
举报人为定点医药机构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的,和举报人为定点医药机构竞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按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2.5%进行奖励。
如能详细提供被举报单位(人)的基本信息及其违法事实,已直接掌握证据并协助执法部门查处,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按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3%进行奖励。
对举报人举报团伙性、全市性欺诈骗保线索,并能提供一定的直接证据,且已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经查实,奖励金额原则不少于1万元。
举报方式
各级举报投诉电话
国家医疗保障局:010——89061396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028——86532510
绵阳市医疗保障局:0816——2305658
涪城区医疗保障局:0816——2813706
游仙区医疗保障局:0816——5037517
安州区医疗保障局:0816——4336072
江油市医疗保障局:0816——3272283
三台县医疗保障局:0816——5224416
盐亭县医疗保障局:0816——7122839
梓潼县医疗保障局:0816——8215255
北川羌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0816——4824557
平武县医疗保障局:0816——8829701
高新区医疗保险管理局:0816——2224356
经开区劳保中心:0816——8337076
仙海区劳保中心:0816——2760120
科创区劳保中心:0816——2199219
(来源: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李桥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