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是保护女孩的正确姿势

这,才是保护女孩的正确姿势

作者:冯媛

这几天围绕高管和未成年“养女”的新闻刷屏,随着男方抛出“恋爱版”的素材,质疑女方的声音层出不穷,各方议论的焦点也在不同的议题之间转换。这种情况下,作为妇女权益工作者,希望提出如下问题。

如果我们看到一个人即将从悬崖上跌下,我相信,人们无论离她或他远还是近,无论站在什么位置,这时一定会焦急地想各种办法,并且拿出各种办法阻止她下跌,或者想去接住她,甚至试图去改变她下跌的姿势、速度、角度,尽最大可能去救她,最大限度减少她将受到的伤害。

此刻,人们不会将思考的重心转去问:你满14岁了吗?满18岁了吗?你是怎么到这悬崖上的?你是自己上去的还是被人带上去的?带你上去的都有谁?什么目的和怎么带的……此刻,人们更不会转身去找她的家人、关系人去提问,人们的焦点只在救人。即使觉得没有力量营救的人,即使那些不愿意惹麻烦甚至不愿意出力的人,一般也是当看客,而不会在这里说闲话,更不会在这里指责悬崖上的人。

这,才是保护女孩的正确姿势

但是,如果这位未成年人不是处在一个物理的悬崖的边缘,而是社会的困境之中,如果她的身世、她的说辞有诸多让人觉得匪夷所思的地方、让人质疑和不敢苟同的地方,特别是当关系人现身抛出截然不同的说法的时候,人们注意力的焦点就从救人游移开去。

笔者希望还是回到救人这个焦点上来。救人当然最好是预防,预防当然首先是自我防护。只是笔者这里不想重复女孩要保护自己、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妈妈要看护好女孩……这些常识,以及建诸于上的自我防护机制是人在社会化的过程都会获得的,而且运用自如几乎变成了本能,无须重复。

笔者这里希望凸显的一个视角是聚焦有救助职责的警察。因为总有各种情况,让一些人无法自我防护,或者防不胜防,最终要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这里,笔者也不希望用理想的标准来要求现实,而是在最起码的、最现实的基础上来讨论问题。

01 “警察阿姨”而不是“警察叔叔”

公安机关应该更多地安排“警察阿姨”而不是“警察叔叔”来询问女孩和做笔录。

因为性侵的受害者绝大多数是女性。女警官和女性报警者打交道至少心理上是舒服和方便的,特别是对未成年人而言,很难想象得有多大的心理承受能力,才能在遭遇性侵后再事无巨细地对若干男性来回忆那一切。

这,才是保护女孩的正确姿势

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上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我国每年强奸案的立案数不到3万。其中,未成年人的比例更低。而根据《中国妇女报》一则报道,各国女警比例在10-15%,我国属于中下水平。即便在女警比例很低的情况下,我们也可以看到,警察队伍内部的分工中,原本就不多的女性,处理刑事案件的就更少了。

不少曾陪同女性报案或和报案女性有密切接触的人表示,涉及性侵的报案做笔录时,并非没有女警在,而是这些女警远非主要询问者,甚至在整个过程中都不会说一句话。可见,对于涉及性侵的女性报案人,尤其是未成年人,我们急需女刑警真正发挥作用。

02 询问时需要规范和聚焦

从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女孩是在多么疲劳和多么难堪的情形下做笔录的。现实中,我们也遇到这样的情况,报案后,警察询问的重点不在过程中是否存在强迫、违反意愿的情形,而在不厌其烦地反复追问为什么会发生性关系,以及发生性关系的种种细节。即便是在报案者反复强调、抗议的情况下,有些警察也对有关违反意愿的部分不感兴趣。

笔者也曾遇到过遭遇强暴而决定不报警的当事人,因为她觉得立案难、破案更难、最终法院认定还难,因而不想在派出所徒劳无功地复述不堪回首的经历。

这,才是保护女孩的正确姿势

如果不下功夫改变这些不专业、不规范、缺乏对女性尊重和友善的问题,那么,报案对性侵受害者来说,就是在灾难后继续遭遇次生灾害的过程。避免遭遇有意或无意的再度伤害,是走向司法公正的第一步。

03 无论“养女”或“恋爱”

都不应改变看问题的角度

对围观者而言,如果是从保护未成年女性的角度来关注这类案子,请关注是否存在权力关系不平等下的性行为,而无需纠结两人的关系。无论是“养女”,还是“恋爱”,无论母亲出于何种缘由将女儿交给鲍某明,无论其间是否有金钱或利益的交换,都不应影响我们看问题的角度。在年龄和社会地位都如此悬殊的情况下,在女方即使满了14岁仍然未成年的情况下,发生和保持这样的性关系,退一万步说,即使不是性攻击和强暴,也至少是对女孩的性剥削。这在一个讲求公正、文明的社会中是应该消除的现象。

这,才是保护女孩的正确姿势!

(作者为北京为平妇女支持热线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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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思客(ID:sikexh)

作者/冯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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