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國際貿易業務有哪些法律問題要注意?專業律師在線解答!

疫情期間,國際貿易業務有哪些法律問題要注意?專業律師在線解答!

為有效助力杭州市外貿企業的復工復產,彭埠街道企業復工復產律師公益服務團針對國際貿易領域在疫情期間的法律熱難點問題進行整理,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國際慣例進行解答,製成簡要法律問答手冊,以供外貿企業參照使用。

疫情期間,國際貿易業務有哪些法律問題要注意?專業律師在線解答!

提問一:如何認清WHO將將中國新冠疫情認定為PHEIC,同時明確聲明不建議其他國家限制與中國的交通和貿易、不建議完全隔離中國?

答:“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PHEIC)是世界衛生組織可以發出的最高級別的警告,但它不等於疫區國,更不意味著中國企業因此不能開展國際貿易活動。無論WHO提出了哪種建議,WHO的決議或建議與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組織)做出的決議或建議的效力相似,需要其成員國轉化為本國國內法或措施予以執行,即WHO的該類建議對各成員國不是強制性的。各成員國可按WHO的建議執行,也可能根據其對於疫情的判斷,採取更為寬鬆或嚴密的防疫措施,採取何種措施根本上屬於各成員國主權範圍內的事項。

提問二:此次新冠疫情是否屬於國際貿易中普遍認可的不可抗力事件?

答:目前各國沒有統一的意見,建議根據“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控制”三個原則來確定。

提問三:從事國際貿易的企業,在目前的重大疫情下,是否可以以不可抗力為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或者免除一部分合同義務?

答:(1)審閱相關貿易合同,找出不可抗力條款,確定疫情是否約定列入為不可抗力情形之一;如合同沒有約定特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建議企業根據相關兜底條款或合同解釋原則來確定目前疫情是否可以理解為不可抗力事件。

(2)審閱相關貿易合同,找出適用法律條款,確認該合同法律適用約定為中國法律、交易對方所在國家法律還是第三方國家法律。

(3)如果合同約定法律適用為中國法律,根據中國《民法總則》和《合同法》的規定,結合法院在非典時期出臺的相關判例,目前疫情應屬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應可理解為不可抗力。

(4)結合合同具體履約情況分析是否可以以疫情為不可抗力因素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

提問四:如何申請疫情相關“不可抗力”證明?

答: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屬於商事證明領域中的事實性證明行為。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目前已發佈通知稱,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響,導致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國際貿易合同的企業,可申請辦理與不可抗力相關的事實性證明。同時,為了最大限度減少辦證大廳人員流動數量、降低交叉感染的風險,企業可以通過中國貿促會商事認證中心開發了線上認證平臺http://www.rzccpit.com/進行證明的線上辦理。

提問五:企業如何就疫情造成不可抗力事件,加強與客戶的有效溝通?

答:對於任何突發事件包括本次疫情,應首先與客戶進行充分溝通,儘可能消除客戶顧慮。建議溝通的重點:一是要詳細介紹當前中國客觀的疫情情況以及政府已採取的管控措施;二是要讓客戶知曉,企業已採取了能採取的必要的措施來減少損失,以取得客戶最大程度的信任和理解。與客戶的良好溝通某種程度上有利於止損;也可能有利於促使客戶所在國家的政府採取合適的限制措施應對目前疫情下的中國商品進出口。

(附溝通英文郵件示範:Although the coronavirus in China is serious, China has shown its determination and capability to control the situation. All people here take the battle against coronavirus seriously and follow the government's instructions strictly. Furthermore, our company has taken all possible measures to reduce the relevant losses to the greatest extent.)

提問六:如受疫情影響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企業應如何保證在合法情形下變更或解除該類合同?

答:出口企業應對所有生效合同或訂單進行梳理。如果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當事人通常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如果疫情不能直接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則企業無權解除合同。企業如果決定解除合同,應注意按照合同約定程序解除合同,如立即履行書面通知義務給對方、提供相關不可抗力證明並採取合適措施減少損失。

提問七:如果買方堅持主張解除相關貿易合同,出口企業應採取合適應對措施?

答:國外進口方鑑於目前的疫情形勢,也可能要求主動解除合同。從法律上來看,買方通常以給付金錢為主要義務,應不受不可抗力影響;買方如果沒有受到不可抗力影響,則無權以疫情為由要求直接解除貿易合同。但若買方堅持要求解除合同,出口企業應採取合適措施應對。如出口企業可利用合同約定的免責事由進行抗辯;出口企業應收集相關證據,要求買方應出示其所在國政府發佈的關於禁止接收中國出口貨物的法令或文件;買方銷售對象是否明確表示拒絕接收來源於中國的貨物等等。

提問八:企業如何提高在危機如疫情突發情況下的法律風控水平?

答:這次疫情,雖然對企業造成不可避免的損失,但企業應藉此積累寶貴經驗。外貿企業應通過此次疫情危機提高總體的法律風控水平,比如規範所有進出口合同,明確將“重大疫情”、“傳染性疾病”等情形列入不可抗力條款適用情形;企業可優化國際貿易業務風控管理制度,提升供應鏈管理水平,提高在危機情形下處理合同履行問題等管理能力。

以上內容僅為國際貿易業務一般性法律問題解答(供參考),若涉及個案糾紛處理的具體法律事務可免費諮詢彭埠街道企業復工復產律師公益服務團(服務團名單附下)。

疫情期間,國際貿易業務有哪些法律問題要注意?專業律師在線解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