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刑期二十年!撫寧法院依法宣判一起惡勢力犯罪案件

最高刑期二十年!撫寧法院依法宣判

一起惡勢力犯罪案件

最高刑期二十年!撫寧法院依法宣判一起惡勢力犯罪案件

2020年10月27日,秦皇島市撫寧區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惡勢力犯罪案件,被告人楊某傑等四人因犯強迫交易、詐騙、敲詐勒索、故意殺人(未遂)等罪行被依法嚴懲。


經我院審理查明,2004年3月至2019年8月,被告人楊某傑、楊某敏以秦皇島市海港區楊道莊村及其所承包的觀光園為中心,共同實施詐騙、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犯罪,被告人楊某傑單獨或夥同他人實施詐騙、強迫交易、尋釁滋事、敲詐勒索、故意殺人等犯罪行為,嚴重擾亂經濟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判決情況:被告人楊某傑犯詐騙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故意殺人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九十一萬元。


其餘三名被告人被分別判處十六年六個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共計五十餘萬元。同時判決追繳、沒收被告人楊某傑、楊某敏的違法所得七百餘萬元,對被告人楊某傑、楊某敏違法所得的十餘套房產予以沒收,並對被害人的損失予以退賠。


今年以來,撫寧法院緊扣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決勝之年的目標要求,保持強烈的政治責任感和緊迫感,紮實推進 “六清工作”,深入落實“打財斷血”工作,敢亮劍、出重拳,嚴厲打擊黑惡勢力囂張氣焰。


截止目前,我院共計審理涉黑案件2件,涉惡案件8件,有力打擊震懾了黑惡勢力犯罪,為維護一方和諧穩定作出了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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