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交警雙陽大隊二中隊9月25日查處一起駕駛達到報廢標準機動車上路行駛違法行為

2020年9月25日8時許,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雙陽區大隊二中隊接到指揮中心查緝布控預警:一臺沿G334國道由北向南行駛的號牌為吉A7XXX8的小型轎車為達到報廢標準機動車。二中隊接警後迅速前往攔截,在G334國道36公里處將該車控制。經公安交管系統查詢比對確認,該車確為已達報廢標準機動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吉林省實施辦法》第八十八條第一款第十四項之規定,駕駛人楊某因駕駛達到報廢標準機動車被處以罰款2000元,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其駕駛的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被依法收繳、強制報廢。

長春交警雙陽大隊二中隊9月25日查處一起駕駛達到報廢標準機動車上路行駛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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