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護婦女兒童權益,最高檢和全國婦聯聯手了

依法保護婦女兒童權益,最高檢和全國婦聯聯手了


新華社北京1月7日電(記者白陽)記者7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最高檢、全國婦聯日前聯合下發《關於建立共同推動保護婦女兒童權益工作合作機制的通知》,要求加強侵害婦女兒童權益犯罪的懲治打擊,推動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社會支持體系建設,促進婦女兒童保護法律體系健全完善。

  根據通知,各級婦聯組織發現婦女兒童被家暴、性侵或者民事、行政合法權益被侵害等線索或涉檢來信來訪的,應及時將案件線索或涉檢信訪材料移送同級檢察院。受理的檢察院應當及時處置,快速辦理,並將處理結果反饋婦聯組織。其中,對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應當監督公安機關及時立案,實行“一站式”取證,保障有效懲治犯罪。

  檢察機關在辦理未成年人案件中發現有必要撤銷監護權、變更撫養權或追索撫養費的,可以委託婦聯組織就監護意願、監護條件或經濟狀況等開展調查或者評估工作。針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中涉嫌就業性別歧視,相關組織、個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貶低損害婦女人格等問題,檢察機關可以發出檢察建議,或者提起公益訴訟。

  通知要求,檢察機關在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時,可根據案件需要,委託或者會同婦聯組織、婦聯組織推薦的專業力量開展四項工作:對於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訊問和審判的時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無法通知、不能到場或不宜到場的,選擇合適成年人參與訴訟;開展針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會調查、附條件不起訴考察幫教、法庭教育、社會觀護等工作;提供心理諮詢、心理疏導等心理健康服務,幫助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等緩解不良情緒,疏導心理壓力;開展對涉案未成年人家長的家庭教育指導,為未成年人教育矯治創造有利條件。

  據悉,最高檢與全國婦聯將建立定期會商機制,建立聯絡員制度,並建立培訓機制和人員交流機制,進一步推動與婦女兒童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與公共政策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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