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致人死亡還敢逃逸?京山交警4小時快速偵破

4月15日,京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在錢場派出所協作配合下,將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酒後駕車致人死亡後逃逸的肇事者邵某某實施強制措施。

  14日19時48分,京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接市局110指揮中心指令:“在311省道京山市錢場鎮錢場村七組路段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白色小車撞傷行人後逃逸,請出警處理。”

肇事致人死亡還敢逃逸?京山交警4小時快速偵破

接到指令後,事故處理中隊中隊長盛常斌帶領民警石磊、範萬里等人迅速趕赴現場,對傷者進行救援,對現場進行勘察、取證。接警過程中,錢場派出所先期進行現場處置,協助查找線索。由於開展所隊聯勤,全體參戰民輔警及時調查盡責,經過4個多小時的連夜奮戰,終於將京山市錢場鎮的邵某某抓獲,並連夜找到了肇事車輛。

肇事致人死亡還敢逃逸?京山交警4小時快速偵破

經查,14日19時40分許,邵某某酒後駕駛車牌號為鄂HP5P**小型轎車,沿311省道由西向東行駛至京山市錢場鎮錢場村七組路段時,將前方一行人撞倒,造成車輛受損、行人當場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邵某某駕車逃逸。在民警的奮力追捕下,於當日23時10分,在錢場與天門交界處將嫌疑人抓獲,並查獲肇事車輛,邵某某對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張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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