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的朋友單位今年年假一律取消,合理合法嗎?

漢口南京路的伢


座標武漢,至今連續工作快三個月了,沒有休假一天,但是我們覺得很幸福,也值得。最困難的時候,我看到很多社區志願者都是自己貼錢去服務。也有一部分請的志願者,那些是給錢的,但是在2-3月的非常時期,即使給錢有人幹那都是愛心。我所在的小區安排的是三棟樓兩個志願者,居民跑腿買藥、生活用品、天然氣圈等找他們,協助社區工作,自己貼車錢油錢免費服務。網上輿論談什麼補貼,從沒想過,也不介意,非常時期,很多武漢的老百姓默默在做著力所能及的貢獻。真的被感染了,生在新中國,這麼大的疫情,全國來救我們,真的很幸福很溫暖。最黑暗的時候全國人民都在支援幫助武漢,武漢人民會永遠銘記。那些為武漢人民拼了命的醫務工作者,是我們永遠的恩人。現在武漢慢慢恢復了。生活也逐步走上正軌。如果談休假,能在後期適當安排調休也可以。武漢能有今天,真的不容易啊!


深水大白鯊


取消是合理合法的,但如果說所有人都取消,也合理合法,但不合情。

這次武漢市疫情最為嚴重的地方,基本上企業有接近3個月不能復工復產,相當於很多員工休取了一個3個月的長假期。

為此武漢市也專門出臺了維護疫情期間勞動關係相關的通知,在通知裡明確強調,因疫情導致企業停工停產,在此期間可以優先考慮安排職工年休假,同時強調,職工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其實對於武漢的企業來說,也不能說是取消了年休假,更確切的說法是,用年休假來衝抵了這3個月期間因為沒有復工而休取的假期。

雖然鼓勵休取年休假,但到底是否合理,我們要考慮到企業在休假期間有沒有正常發放工資,如果企業在停工停產期間,發放了對應年休假期限的正常月工資,那麼這個時候衝抵年休假很正常,但如果停工停產期間沒有正常發工資,而是發的諸如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那麼此時取消年休假就說不過去,因為年休假是帶薪工資,衝抵可以,但要正常發工資。

另外一種情況就是,武漢的很多企業雖然停工停產了,但疫情期間為了保證企業的運轉,企業裡是有一部分人仍然堅持在家居家辦公的,比如有一些母嬰用品銷售行業,在線銷售,一些培訓結構的人員,在線教學,這樣的人一直都在工作,如果單位整體取消年休假,也把他們的年休假取消了,雖然合理,但確實是不合情的,他們一直在為企業創造收益,卻要和其他人一起被取消年假,這不公平。

經歷疫情的企業確實不容易,取消年假可能也是無奈之舉,員工大概也能理解,但理解之餘,也希望企業要考慮更多的情況,照顧到各方面。



春風HR


這種一刀切的方式,可能不合理也不合法。主要結合自身情況,以及在疫情期間同單位協商的情況。

2月份,人社部發布的《關於做好新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中,已經明確了員工如果因為疫情無法按期到崗,企業也無法支持遠程辦公,則要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企業自設福利假等。”

情況一,你在疫情期間收到了全額的工資。並且與單位溝通協商申請取消帶薪休假。那麼就合理合法。

情況二,所在的單位沒有給你發放足額工資。你也沒有與單位協商,也沒有用到帶薪休假,那麼全部取消,不合理也不合法。

國家並沒有取消法定的年休假,所以就要結合你在疫情期間和公司的協商情況。如果不合理也不合法,你仍然可以和公司爭取到自己接下來的合法帶薪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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