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下午3时许,德安县公安局邹桥派出所接一男子报警称要跳楼自杀。
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位于辖区爱民乡的万年青水泥厂,发现一男子站在该厂内50余米的高塔上,情绪十分激动,并不时往下方扔东西,导致施工受阻。
为缓和该男子情绪,民警爬上高塔试图与该男子沟通。通过了解,该男子名叫周某龙,今年31岁,辽宁省大石桥市人,现为万年青水泥厂工人,因微信发错信息,与工友产生误会,于是趁着酒劲爬上高塔以此威胁。
经过民警近2小时劝说,该男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目前,该男子因扰乱单位秩序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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