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曾經拿命愛過的那個人,現在他還在嗎?

23歲那年,遇到自己喜歡的人,從認識到見父母,用了三個月,就在雙方父母準備見面談訂婚的事情,他公司破產了。各種逃避躲著不見我,我瘋了一樣滿世界找他。最後從朋友那裡得知,他扛不住壓力,得了抑鬱症。還有一堆員工工資發不出來,我當時把自己所有的積蓄10萬塊錢全部給了他,讓他去發員工工資,但是還是遠遠不夠。那一刻真的很絕望。如果有錢就可以幫到他,還可以幫他治病。但結果最終還是分手了,他去當兵了,拋下了所有包括我。

從此以後,不僅僅是愛情,也為了自己,錢真的是萬能的。

沒有愛情可以,不能沒錢。

你曾經拿命愛過的那個人,現在他還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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