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醉駕後被吊銷駕照,揚州一男子竟再次無證醉駕!

醉酒駕車本來就不可饒恕,屬於刑事犯罪,可偏偏就有屢屢撞底線和紅線的少數人,在醉駕駕駛證在吊銷期間,心存僥倖再次醉駕酒,被警方查獲。4月13日,高郵警方就通報了該男子心存僥倖的醉駕“二次方”典型案件。

4月10日14時許,高郵天山交警中隊組織警力在送橋鎮神居山路與望湖路十字路口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當場查獲一起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孔某(男,49歲,揚州市邗江區人,)駕駛蘇K2XXB號斯柯達轎車由西向東行駛至送橋鎮神居山路與望湖路十字路口處,因酒駕被路面執勤交警當場查獲,經現場執勤民警對其體內乙醇呼氣檢測,為113.9mg/100ml,大大超過了醉酒(80mg/100ml)駕駛機動車的標準,執勤交警當即對其採取行政強制措施,將其帶至醫院抽血送檢,並依法傳喚孔某到交警中隊說明情況。交警中隊辦案人員本以為是一起簡單的醉駕案件,但經過對孔某公安網絡信息查詢核實,駕駛人孔某的駕駛證居然於2019年6月26日被吊銷了,屬於無證駕駛,經辦案交警對其進一步詢問其駕駛證被吊銷緣由,竟然同樣是醉酒駕駛同一輛轎車(2019年5月20日案發於邗江區公道交警中隊)。

來源 揚州新聞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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