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場事故的背後
總會有一大片後悔的聲音
如果當時繫了安全帶
如果沒有闖紅燈
如果喝了酒沒有開車
......
生命沒有那麼多如果
想要不後悔,就得遵守規則
比如:
酒後不開車下面
小編就來曝光上週
3起飲酒駕車案例
01
2020年 4月13日18時33分,駕駛人何*民,駕駛車牌號為晉L**47的小型轎車行駛至橋西街農貿市場路段,被四中隊民警查獲,呼氣檢測值為70.2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民警依法對其作出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本6個月的處罰。
02
2020年 4月13日21時06分,駕駛人段*波,駕駛車牌號為晉L26**K的小型轎車由西向東行駛至振興路路段時,被五中隊民警查獲,呼氣檢查值為22.1mg/100ml,民警依法對其作出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本6個月的處罰。
03
2020年 4月16日13時47分,駕駛人杜*鎖,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行駛至大鄧鄉街道路段,被二中隊民警查獲,呼氣檢測值為57.6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後經公安網核實,杜*鎖系無證駕駛,民警依法對其作出罰款1500元,記24分,扣留機動車的處罰。
1、飲酒駕駛=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1000-2000元罰款+一次記滿12分。
2、再次飲酒駕駛=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
3、飲酒和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
4、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15日拘留+5000元罰款 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5、醉酒駕駛=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
6、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希望大家引以為戒,切莫酒駕
編輯:馮嘉敏
校對:桑博晶
核稿:鄧 英
審核:白樺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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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山西襄汾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