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刚老板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1.

前几天,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申请辞职了。

人事在其职责上及人情世故上,极力挽留我,我拒绝了。

她说,老板最近很看重我,想要培养我,的确,老板也和我说过同样的话,在我看来,我只不过是瞎猫撞上了死老鼠。因为我的主管辞职了,我部门内我的能力相对突出,老板没其他选择罢了。

结果,在我申请辞职后,老板并没有挽留我。

而是让我赶紧把新项目做出来,做好一个好的模板给其他同事,并且,让我把我会的某项技能教给他们?

正面刚老板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在剩余的时间内,压榨我最后的劳动力,让我把新项目的报告写出来,这个我还可以接受,但是让我把我自己学的东西教给其他人,恕我难以接受。

我相信,没有任何一家合法公司的劳动合同上写着:在离职期间,把自己自学的的技能传授给公司的其他人。当然,如果是公司出钱让你学习的除外。

当时,老板在着全公司人的面前,问了我这个问题,我没有回答她,她竟然连续问了三遍,直到我有所表示,可谓之精。

现在才发觉,老板尽管人再好,看起来很好说话,但是能当你老板的人,一定不简单。

正面刚老板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公司对我有恩,恩在于解决了我的生活费来源,当然我认为这是双方平等的一件事,但仅限于给了我一个平台,能让我用自己的劳动力去换取货币,公司相当于市场,我们就在这里完成我们的交易。在这个平台,我的才能得到发挥,我的朋友圈进一步得到扩展。

但这不意味着,我要对公司无条件地付出。

2.

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正面刚老板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而里面所阐述的工作交接,实际就是基于工作的业务交接。

就比如我这个岗位的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手头上还未完成的所负责的项目及其资料;

(2).以前所完成的一些历史项目资料;

(3).所负责的一些其他工作内容。

但自学的技能绝对不属于工作业务范畴,而是属于个人所拥有,是属于自己的知识产权。

当然,以上是基于法律的角度出发的观点。

从人情的角度出发,或许有人会认为,不就是教教别人嘛,用得着那么小气吗?

非也,首先,要明白一点,你所掌握的技能是你在其职位上的核心竞争力,因为你拥有了别人没有的东西,老板必然是不得不器重你。

3.

事实上,老板宁愿花8000块钱请两个人做同一件事,也不喜欢用6000块钱请一个人做一件事,原因很简单,就是为了防止一个员工的决定影响到公司的运转。

正面刚老板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扯远了,话归正题,无论从哪个角度出发,把自己所掌握的技能教给别人,在职场上都是一件吃亏的事情,这个吃亏是在特定情况下的。

如果你是一家公司的管理人员,选择把自己的技能教给下属,可能比不教的好处多于坏处。

又抑或你本就是一名大神,压根就不再在意这些东西,反正无论他们怎么学,你的核心竞争力一直都在,那卖点人情也是无可厚非。

但是,如果老板在你离职期间,要求你把自学的技能教给别人,真的恕我难以从命。(PS:其实说那么多,就是不爽老板,如果老板态度再好一点,或许我又是另一个想法了。可能到最后迫于各种压力,屈服于老板的淫威,最后屁颠屁颠地教他们了。)

同志们,如果是你,你会教他们吗?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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