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藏八年的特工,入黨政審時暴露,正是人算不如天算

毛人鳳從臺灣派來上海刺殺陳毅的特務劉全德被捕後,作為劉的“關係”人之一的勞有花逃離上海,投奔在濟南的表妹,成為了一名工廠的積極分子,在準備入黨時,自認為考慮周全的勞有花,最終還是被偵查員發現了她特務的身份,罪行隨之暴露,正所謂人算不如天算。

隱藏八年的特工,入黨政審時暴露,正是人算不如天算

勞有花的父母早在抗戰時期就已經雙亡,她與濟南的表妹還有聯繫,解放後,勞有花的表妹嫁給了一個解放軍軍官,她本人也成為幹部,在區政府工作。當時勞有花離開家鄉考上的是南京的護士學校,只說是幹醫務工作,表妹自然信以為真。

在當軍官的表妹夫的幫助下,勞有花就被安排去進了一傢俬人開辦的工廠醫務室工作。

勞有花這回離開上海,算是跟“保密局”方面徹底脫鉤了,她離開時也未在大世界和十六鋪張貼條子,尋思“組織”再也找不到她了。這樣,勞有花就面臨著一個重新選擇的問題,她觀察形勢,知道共產黨肯定是站住腳了,再也不可能像當初上司讓她潛伏大陸時說的“最多兩年就可以打回來”。

勞有花經常讀報紙、開會時的記錄、出黑板報、寫標語,成為一名工作和學習上的積極分子,漸漸地成了全廠的有名人物。

勞有花心想,自己表現得積極點兒,讓人不會對她產生懷疑。懷著這種動機,勞有花安然度過了“三反”“五反”和1957年的“反右”運動。這時,勞有花所在的工廠已經成為公私合營性質的企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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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初,勞有花出現在廠黨組織的黨員考查名單中,於是決定申請入黨。但政審表格中的履歷怎麼辦?這個問題,勞有花早有考慮。

她把自己從1937年考取南京那所教會護士學校一直到在重慶軍統局、南京保密局的全部經歷,篡改為考取護士學校上學畢業後在重慶、南京的私人診所工作,一直到1948年底她去上海奉命潛伏為止。

那麼 1948年底去上海潛伏後的那段歷史,勞有花倒不怕,因為她想當時離開上海來濟南時,那個地址是在盧家灣那裡的診所,如果落網的劉全德把她供出來了,公安局即使去查,也已經是一個無頭案子了。

因為那個診所的人根本不知曉她的任何情況,而她只要把那段短暫的時間放到濟南,謊稱離開曹家渡那家工廠後是直接到山東的,只不過在山東各處轉了轉,尋找失散的親戚,又在表妹家呆了一段時間,這樣也就可以矇混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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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霍山路杜傳耀開的診所和曹家渡那家工廠的時間她是照實寫的,因為她認為自己在那裡沒有發生過政治問題,而跟那個老闆發生肉體關係之事,已經跟老闆家屬有過協議,雙方當然都是守口如瓶的。

主意打定,勞有花將登記表交上去後,黨組織首先是向她的表妹夫婦調查,兩人分別作了證明。情況果然如勞有花預先所估料的,她的表妹把聽她以前自己介紹的情況作為她所瞭解的情況,以知情人的身份作了證明。前一份公函還在上海市衛生局打轉時,後一份公函已經發生作用了。那家工廠確如發函者所估料的,已經公私合營,但是還在曹家渡原址,而且醫務室也還是那幾位。這樣,接下來的情況就可想而知了,這份公函隨即被送到了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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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警方的檔案中還保存著這個懸案的記載,儘管當時的經辦人已經調離了原先的崗位,但是一查還是馬上弄清楚了。上海市公安局局長黃赤波親自簽署了逮捕令,指派警員前往濟南對勞有花實施逮捕。

真是人算不如天算,勞有花特務身份暴露,被捕後,對其所犯罪行供認不諱。

對勞有花多少還是有些同情,1950年之後,勞有花工作上求上進,如果不再犯案,積極坦白,罪不至死,但勞有花最後還是被槍決了。可見,當時對有汙點的人處法還是很嚴格。不管怎樣,人總不要幹缺德的事,總有報應的時候,只是時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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