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安居樂業,是每個人的心願。2016年底,王先生就在福山區御花園項目購買了一套婚房,按照合同約定是17年12月31日前交房,本來買房、結婚都是按照王先生的計劃一步一步來的,可是沒想到,直到今天,王先生也沒撈著住上自己的婚房,無奈之下王先生租房把婚給結了,可他這心裡越想越不是滋味。
在小區外記者看到,三期的幾棟樓已經建好,王先生說,他已經打聽過了,項目三期水電暖都是齊全的,可就是遲遲不交房,眼看著項目四期的工地都快收拾動工了,三期的300多戶業主只能“望房興嘆”。
王先生說,他們這些業主向多個部門反映過這個問題,得到的答覆是項目三期工程已基本完工,並於2019年12月30日進行了工程的預驗收,同時委託了第三方進行質量鑑定,但是何時出質量鑑定報告,何時能正常交房卻沒人知道。
福山區住建局工作人員在接受社會廣角記者採訪時表示:
(交房)時間不知道
你問破產管理人
因為現在有些收尾
綠化幹收尾
具體還需要驗收
具體時間誰也不敢告訴你
你也接不了
這個時間驗收完了才能交房
這破產管理人又是怎麼回事呢?原來由於前期開發商的一些原因公司破產,2018年7月9號御花園破產項目部成立,福山區法院指定了管理人來承接房地產後續的工作。
御花園破產項目部工作人員表示:
我們是一個破產企業
我們的公司是資不抵債的
破產程序中有一個公平受償的原則
要在資產處置之後統一的要清償
所以目前為止
這些施工無論是施工方、監理方、設計方這些勘查方
我們的工程款都沒有支付
所以人家現在願意配合我們的
就是可能是什麼人道主義精神什麼來幫助我們
然後那些不配合的
我們也沒有其他的更好的辦法
因為我們這邊確實是違約沒有支付工程款
存在一定這樣的問題
所以過程中是比一般的開發商竣工驗收會麻煩很多
業內律師表示,房地產企業破產以後,管理人就承接了房地產企業後續的權利和義務,至於尚未交付房屋的,破產管理人有義務跟建築商,包括住建局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然後順利把房子交給業主。但在實際操作中,要想早日結算清楚,還需要多個部門的積極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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