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全面加強 農村氣代煤工程建設監管

我市全面加強 農村氣代煤工程建設監管

嚴懲違法違規行為並追究到人

日前,我市發出《關於加強2020年全市農村氣代煤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對農村氣代煤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等方面加強監管,確保我市農村氣代煤工程建設任務高質量、高標準完成。這是記者昨日從市住建局獲悉的。

通知要求,農村氣代煤工程開工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對以前年度已建設完工尚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農村氣代煤工程,要儘快補辦所有階段建設手續,並確保工程質量。施工圖設計文件必須由圖審機構進行圖紙審查,未經審查合格的設計圖紙不得用於工程建設。施工圖設計文件需要修改的,由原設計單位按規定程序進行設計變更,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設計變更應送原施工圖審查機構進行審查。嚴格落實各方主體責任,嚴格監管監理單位落實旁站監理、隱蔽工程驗收、原材料(構配件、設備)驗收和見證取樣送檢、階段驗收等制度執行情況;嚴格監管施工單位質量保證體系建立和運行、質量管理制度落實、人員持證上崗、施工方案編制審批、技術交底和驗收程序、按圖施工和執行工程技術標準、施工技術資料等情況;嚴格監管工程實體原材料(構配件、設備)質量及檢驗檢測情況,室外管道鋪(架)設位置、埋深及熔(焊接)質量,調壓箱安裝位置及防護,室內引入管和室內燃氣管道的敷設、管道連接、套管設置等重要部位、關鍵環節。對驗收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農村氣代煤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執法部門將嚴格追究責任單位和有關人員責任。(記者丁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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