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引導偵查實效,落實檢察機關刑事訴訟主導責任,針對莘縣近年多發的非法集資犯罪案件中涉及的一些金融專業問題。4月21日,莘縣人民檢察院刑檢部門聯合莘縣公安局,邀請山東省榮法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偉律師進行研討交流。研討中,劉偉律師就該類案件中涉及到的《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股權融資、借殼上市、新三板等專業術語,做了詳盡的解釋,為大家提供了一頓豐盛的金融法律知識大餐。
今年的全國檢察長會議指出必須依法落實檢察機關的刑事訴訟主導責任,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去年出臺《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法律監督工作的決議》,強調要充分履行檢察官在刑事訴訟中的主導責任。近期,最高檢、公安部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強和規範補充偵查工作的指導意見》,對檢察機關如何加強和規範補充偵查工作做出了詳細規定。上述文件的出臺表明檢察機關不斷提升法律監督能力、落實刑事訴訟主導責任對於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全面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今年以來,莘縣人民檢察院刑檢部門深入貫徹落實全國、全省檢察長會議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理念和新時代法律監督理念為指引,積極適應法律監督理念、內涵、方式豐富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組建專業化檢察官辦案團隊,不斷提升法律監督能力,以檢察履職能力提升助推社會治理能力現代化。此次邀請專家學者授課,是該院刑檢部門切實轉變司法理念,創新提前介入方式,有效提升引導偵查實效,落實檢察機關訴前主導責任能力的重要舉措。並且邀請莘縣公安局辦案一線幹警參加,通過面對面溝通、交流、實時互動的方式,不但夯實了偵查人員查辦案件法律法規基礎,拓寬案件偵辦視野,也為該院刑檢部門更好地發揮提前介入的引導偵查職責,明確案件下一步偵查重點指明瞭方向,從源頭上有效確保案件偵查質量。
(文字:魏琳 攝影/編輯:慶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