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爾集團開除4名員工,沒毛病

近日,海爾集團4名員工飯後午睡,被巡查人員拍照後責令一週內辦理離職。一員工稱海爾中午只有30分鐘吃飯時間,有巡查人員檢查不準午休。

海爾集團開除4名員工,沒毛病

隨後海爾發佈情況說明聲稱所述四名員工並非在休息時間午睡,而是於工作時間在公共接待場所睡覺,該行為違反海爾員工行為規範,屬一級違規,按規定應解除勞動合同。

我們先簡單的回顧一下海爾集團開除4名午睡員工的過程。

根據海爾集團文件的“關於中午脫崗睡覺的通報”中顯示:2019年8月27日午餐後,這4名員工未及時返回工作崗位,在咖啡廳內睡覺,公司決定4人立即散單,而且必須當週內走完離職流程,當日工資由小微主買損。

這則新聞一出,很快就登上熱搜,事件持續發酵。2019年9月6日晚間,海爾集團見輿論壓力過大,發出官方回應《關於四名違規員工處理情況的說明》。

說明中表示,所述4名員工並非在休息時間午睡,而是於工作時間在公共接待場所睡覺。海爾的制度及員工行為規範符合我國法律法規,又經過海爾集團及各法人公司職代會討論通過。

這4名員工的行為違反了海爾員工的行為規範,屬於一級違規,按規定應解除勞動合同。並表示,每天11點半到13點之間,員工可自主安排就餐時間,從董事長到每個員工都同一標準,一視同仁。

雖然海爾集團的官方已經說明了情況,可從目前輿論的導向看,各大媒體對海爾集團的吐槽仍然源源不斷。很多自稱是海爾集團的員工在一些平臺上發表海爾集團管理不夠人性化,過於嚴格的言論。好像整個社會,都在責怪海爾集團對這件事的處理方式。

也有比較懂行的律師朋友站出來說,海爾集團的做法雖然可能不違法,但違背情理。海爾集團還追求合法的同時,還要追求合理。甚至還有言論說海爾集團曾經在2002年中國企業500強的榜單上排第16位。到了2019年,海爾集團已經下滑至74位。所以結論是這家企業的管理有問題。真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這些對海爾集團的負面評價,更多是在滿足大眾的口味。媒體有個原則,就是很喜歡幫助弱者,批判強者,因為這樣的故事大眾喜歡看。

今天我想站在海爾集團的一方,為這家公司鳴不平。

首先,從這個事件的情況看,海爾集團的做法確實合法合規,那到底是不是合情合理的?這就是個很主觀的問題了。

如果你站在一個基層員工的角度,他會覺得不人性化,因為他有一種代入感,他擔心自己未來因為一些自己認為的小問題而被企業同樣按規則處理;如果你站在海爾集團的中高層管理者的角度,尤其是站在張瑞敏的角度,那這件事沒有任何的不合情不合理之處。

一個企業的制度,如果對任何一個違反的人心慈手軟,就是對其他人的不公。

不然的話,不違反交通規則是不是也可以人性化一點?酒後駕駛是不是也可以人性化一點?你給那些違規的人講所謂人性化,就是對那些沒有違規的人不人性。

小時候,印象最深的幾個故事之一,就是海爾集團的張瑞敏砸冰箱。這個故事,我想沒有人會站出來說:張瑞敏啊,你怎麼不人性化一點呢?冰箱質量不過關,你可以跟大家好好說嘛。何必要把冰箱砸了呢?如果張瑞敏當年那樣做,就不會有今天的海爾集團。如果海爾集團今天這裡人性化,那裡人性化,也不會有未來的海爾集團。


1984年,國企改革開始放開手腳,張瑞敏被派到海爾前身——青島電冰箱廠當廠長。而這個廠曾經在一年裡已有三位廠長申請調離。他們為什麼申請調離?因為這是塊燙手山芋,這個廠資不抵債,已經虧空147萬元。各位,這是1984年的,147萬!什麼概念?這麼說吧,當時的一張電影票才3毛錢!

當時那個廠的風氣是這樣的:工人上午8點來,9點走,10點在大院裡扔個手榴彈都炸不死人。張瑞敏為了整治風氣,出臺的第一項制度是“不準在車間裡大小便”!

1985年,有客戶反映冰箱毛病,張瑞敏到庫房檢查,發現76臺冰箱存在問題。有人提議低價賣給員工,張瑞敏掄起鐵錘,冰箱變廢鐵。他說:“我要是允許把這76臺冰箱賣了,就等於允許你們明天再生產760臺、7600臺次品!”

海爾集團開除4名員工,沒毛病

據報道,當時不少職工心疼得流淚,一臺冰箱800多元,相當於一個普通職工兩年的薪水,而當時市場供不應求,“紙糊的冰箱也能賣出去”。多年後鐵錘被國家博物館收藏,編號092號。

怎麼沒有人問,張瑞敏砸冰箱的這個舉動,合法合規,合情合理嗎?

因為人們知道,張瑞敏是通過砸冰箱,讓所有人提高質量意識,如果冰箱出了問題,只是簡單的一笑了之,那以後員工何必要生產出合格的冰箱?

再回到海爾集團4名員工被開除的情況,請你捫心自問,如果你是張瑞敏,海爾集團這麼多的員工隊伍要帶,你會怎麼對待這4個嚴重違規的員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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