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合同沒到期可以解除嗎?

我們尋找就職工作的時候,往往都會與用人單位簽訂正規的勞動合同,但是同時也存在著與勞務公司簽訂合同之後被勞務派遣的情況, 這種情況下籤訂的合同就很有可能是勞務合同了, 而勞務合同在方方面面都與勞動合同有一定的區別,那麼勞務合同沒到期可以解除嗎?以下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勞務合同沒到期可不可以解除

一般情況下不可以解除合同,如果解除合同的話,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務合同雙方當事人為平等民事主體,可以在簽訂勞務合時約定隨時解約應滿足的條件, 約定的解除條件成立時可以解除合同關係,經合同當事人協商達成解除合同的合意也可以解除合同關係,遭遇了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災害無法履行合同約定時同樣可以解除合同關係。

勞務合同沒到期可以解除嗎?

相關法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並可支付賠償金: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四)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五)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合同法》

第九十三條 合同約定解除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 合同的法定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實際上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勞務合同與勞動合同不同,勞務合同的基礎往往所適用的法律是合同法以及民事相關法律而不是勞動合同法,所以關於勞務合同提前解除的情況往往需要看雙方的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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