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景暉:關於當前適度調整房地產政策的建議

近一個時期,景暉智庫關注到各地出臺了一系列房地產政策調整的舉措,但很多又很快地撤回或修改,說明在當前復工復產,拉動經濟增長的大背景之下,我們對房地產宏觀調控是否要做調整和如何調整,還充滿了糾結和困惑。

景暉智庫認為:在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大原則不變,堅持防止房價過快上漲的宏觀調控大方向不變,堅持“因城施政,一城一策”的調控方式不變的基礎上,應該適度調整房地產具體政策,從而發揮房地產對刺激消費,拉動經濟的積極作用,鼓勵合理的自住型需求的釋放,切實改善老百姓的居住條件,促進勞動力要素的在城市間的有效流動,同時帶動土地交易的活躍,緩解因減稅降費,擴大財政開支給地方政府帶來的財政壓力。

從2017年3月房地產宏觀調控加碼至今,事實上房價快速上漲的勢頭在大多數城市已經得到了有效的抑制,某些城市還出現了相當程度的回落。以北京為例,2020年3月的二手房實際成交價格已經比2017年3月的峰值實際上回落了25%左右。因此,即便我們對現有的房地產政策做出適度的調整,也不會出現房價快速上漲的情況,反而能避免房價進一步回落所帶來的分項風險,穩定房價走勢。過往出現的房價快速上漲,往往是因為我們在政策上做了180度的調頭或幅度過大的調整,所以我們建議的調整是適度的調整,而不是徹底鬆綁和開倒車。

過往3年,我們在“只住不炒”方面有效的做到了“不炒”,但是對“只住”所指的合理的自住型需求鼓勵不夠,這也為我們當前做出適當的政策調整留出了空間。從目前執行的五限——“限購、限價、限貸、限售、限商”來看,“限售”是最有效狙擊炒房的政策,需要堅持;“限商”可以依據不同城市的具體情況適度調整;其它三項限制措施都有比較大的調整空間。具體建議如下:

1、 限購

目前,伴隨著一二三線城市之間和大城市圈內的產業佈局調整,許多二線、三線城市和大城市圈的外圍縣市承接了一線城市轉移的優質產業,急需吸引相關人才落戶就業。因此,調整這些城市和地區的限購政策,對於在這些城市和地區獲得穩定工作和收入的人才給予戶籍待遇,不受個稅或社保繳納年限的限制就變得非常合理和必要。

2、 限價

目前的限價主要集中在土地出讓環節和新建商品房預售證發放環節。其實,只要我們大力增加土地出讓的供應量,特別是努力加強農村集體用地的轉化,在市場供求關係的自動調節下,即便取消“限房價競地價”的土地出讓方式,放寬新房銷售預售證價格審批,也不會出現房價的快速上漲。

3、 限貸

目前執行的首次置業3-4成的首付比例,二次購房7-8成的首付比例,以及“認房又認貸”的套數認定標準,都阻礙了合理的自住型購房需求,特別是改善型購房需求的釋放,特別是“認房又認貸”的套數認定標準,導致會出現“名下實際無房,有過兩次貸款記錄但貸款已還清”的購房人無法獲得按揭貸款的尷尬局面。所以,我們建議取消“認房又認貸”的認定標準,首套購房首付比例調整為20%,二套購房首付比例調整為50%。

4、 限商

商住兩用房的交易限制各地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整。對於房價上漲過快,新房供應嚴重不足的城市,可以解除限制,放開交易,以增加住房供應,平抑房價。其他城市,可以結合“職住平衡”,改造成分散式辦公和人才公寓相結合的新型業態出租,以滿足小微企業“職住一體化”的需求。

5、 限售

作為有效狙擊投機炒房的措施應該堅持。因為極少有居民家庭在2-3年之內能夠實現改善型置業升級。

6、 其它建議

考慮到房地產本身具有的投資屬性,考慮到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後老百姓對於旅遊度假,郊區休閒式房產需求偏好的加強,考慮到養老地產,商業地產未來的發展,應儘快推出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REITS),讓普通百姓以間接投資的方式進入房地產投資領域,既可以讓老百姓分享經濟發展的投資收益,又避免了以往老百姓直接投資,無序買房帶來的房價上漲。

景暉智庫首席經濟學家

胡景暉

2020年4月17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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