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的一瞬間的喜歡都是衝動型。
前不久跟一位老友討論了現在的成年人的戀愛。
她問我,如果你遇到一個你喜歡的人,你還會追她嗎?
我說,追啊!怎麼不追?
她驚訝的看著我,說,現在很多網上的都說,兩個人的喜歡是靠相互吸引的,你這麼的追她,不怕她反感你?最後到陌生?
我說,喜歡一個人,可能是她的外貌,性格,氣質,學識,善良………其中的某一個閃光點吸引著我,所以喜歡,但是至於她喜不喜歡我,那就不是我的事,也不是我所能決定的事。所以跟我沒有關係。
我喜歡追逐的過程,也享受最後的結果(不管好壞),每個人都要離開,我只是希望陪你的路程能夠遠一點,長一點,僅此而已。
她說,什麼鬼?感覺很高深,聽不懂。
我說,我也不懂,總之一句話。
你來,我十里相迎。
你走,我三里相送。
所以我喜歡你,跟你喜不喜歡我,沒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