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現場檢查84家首發企業 30家“問題戶”撤回IPO申請

昨日,證監會官方網站披露了2019年6月以來對86家首發企業開展現場檢查的情況:截至目前已完成84家首發企業的現場檢查工作,其中30家已撤回申請終止審查。在開展全面檢查的同時,證監會還將針對IPO審核中的問題開展專項檢查,對首發企業進行分類監管、精準監管。

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企業”,證監會根據問題性質和情節輕重,作出了分類處理。

其中,1家企業被移送稽查調查處理,並被採取36個月內不受理該企業股票發行申請的監管措施。該企業已撤回申請終止審查。證監會在現場檢查中發現,該企業主要存在如下問題:2016至2018年大量更改銀行流水對手方名稱、摘要、明細賬記錄;未完整披露關聯方及其貸款走賬、資金拆借等資金往來情況;會計基礎及內部控制存在缺陷,如材料採購驗收單、領料單缺失,勞務採購未能提供勞務費用明細,未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等。

12家企業(其中6家已撤回申請終止審查)被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證監會披露,該類企業主要涉及的問題包括:部分客戶銷售回款資金來源於發行人或其關聯方,高管通過員工借款或供應商付款方式間接佔用發行人資金,大量使用代管的客戶銀行卡進行結算,提前確認收入,金融資產減值準備計提不充分,未披露與第三方進行資金拆借,大量紙質應收票據取得與背書存在異常等。

48家企業被採取審核重點關注、督促整改會計處理及內控問題等措施。據悉,這類企業主要存在收入確認不謹慎,費用歸集跨期,關聯方及關聯交易披露不充分,使用個人賬戶支付工資,在建工程延期轉固,部分業務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或執行不到位,股權轉讓和增資資金來源存疑,部分會計科目核算不準確等問題。

證監會還對其他23家申請撤回企業作出了終止審查處理。這類企業普遍存在內控制度有效性不足,會計基礎工作不規範等問題,若後續再次申報仍將重點關注其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此外,對於現場檢查發現的存在執業質量問題的21家保薦機構、17家會計師事務所、7家律師事務所,證監會已根據情節輕重啟動了處理程序。

首發企業現場檢查制度已正式實施3年多時間。證監會累計對近200家企業進行了現場檢查,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作出分類處理,對存在嚴重問題的首發企業及中介機構,採取了行政監管措施、立案稽查、作出行政處罰等監管手段。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