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節市七星關人民政府 畢節高速公路管理處
關於禁止在高速公路及用地範圍內擺攤設點的通告
七星府告[2020]3號
為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高速公路暢、安、舒、美,助推畢節市新時代“多彩貴州·最美高速”、“五城同創”創建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貴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等法律規定,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區及公路用地範圍擺攤設點,從事經營活動。
二、在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區及高速公路用地範圍非法設置棚屋、攤點、維修場及其他臨時設施或者非法加水、洗車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三、在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區及公路用地範圍擺攤設點,造成公路路面損壞、汙染或影響公路暢通的,將按照《公路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四、因擺攤設點損壞、擅自移動、塗改公路附屬設施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將按照《公路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五、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畢節市七星關區人民政府
畢節高速公路管理處
2020年4月24日
編輯:吳春妹
編審:程帥 李雪梅
監製:李德品
”
再走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