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江蘇省紀委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決策雜誌(微信ID:juecezazhi)注意到,響水縣原副縣長、縣公安局原局長沈愛東,縣人民法院院長徐祥,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孟慶松等17人,因在疫情防控期間頂風聚集,違規公款吃喝被處分。
通報披露,2020年2月27日下午4時,響水縣公安局協調召開“公檢法聯席會議”,會後,沈愛東邀請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徐祥,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孟慶松及黨組成員、縣紀委監委第十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汪登波等17人,前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食堂包廂打牌、聚餐並飲酒。
2020年3月,沈愛東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一級主任科員;
徐祥、孟慶松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汪登波和縣公安局黨委委員、交警大隊大隊長陸步軍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他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
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響水縣委、縣公安局黨委、縣人民法院黨組、縣人民檢察院黨組分別被責令作出檢查,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徐莉被誡勉談話。
值得注意的是,沈愛東、孟慶松均為去年“3.21響水爆炸”後,即2019年9月履新的幹部,任職尚未滿一年就受到處分。
沈愛東出生於1974年4月,建湖縣人,長期在鹽城市公安局工作,曾任宣教處處長、政治部副主任、辦公室主任等職,去年9月出任響水縣公安局局長。
幾乎同一時間,去年9月,孟慶松任響水縣檢察院代理檢察長,今年1月才轉正。
至於縣法院院長徐祥,出生於1971年11月,曾任鹽城中院民一庭庭長,去年1月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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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江蘇省紀委監委官網、長安街知事
以上圖文轉自:決策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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