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三起山火,龍口、棲霞山火犯罪嫌疑人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兩天三起山火,龍口、棲霞山火犯罪嫌疑人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森林防火,警鐘長鳴。

近期,我市龍口、蓬萊、棲霞三地發生山火

經各方奮力撲救,已經撲滅。

龍口市石良鎮山火犯罪嫌疑人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相關偵查工作正在依法進行中;

棲霞市臧家莊鎮山火系亂扔菸頭所致,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蓬萊市北溝鎮山火系農用電線短路打火所致。

反思起火原因,汲取深刻教訓,三起山火暴露出部分縣市區在野外用火管控、火災隱患排查、防火責任落實等方面還存在短板和漏洞,同時要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野外用火行為,對已發生的森林火災要快偵快破,並將典型案例公開曝光,切實發揮警示震懾作用。

森林防火,豈能兒戲,等待火災事故肇事者的將是法律的懲罰。

案例一

4月20號,龍口市石良鎮上劉家村發生森林火災,經過全力撲救,山火已被撲滅。山火發生後,龍口市公安局立即開展偵查工作。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龍口市公安局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相關偵查工作正在依法進行中。

該市對野外違法用火行為堅決依法查處,今年以來,累計查處違規用火行為54起,2人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二

4月21日13時20分許,蓬萊市北溝鎮上寺夼村發生山林火情。接報後,市委、市政府立即啟動火災應急預案,組織力量緊急趕赴火場救火。火災現場有東、西兩處火點,有600多名森林消防隊員、武警官兵和幹部群眾參與撲救,省市投入3架直升機進行灑水滅火。經過奮力撲救,西火點明火於21日22時30分基本撲滅,東火點明火於22日7時10分基本撲滅,本次火情未造成人員傷亡。

初步調查,起火原因是受大風影響北溝鎮上寺夼村農用電線短路打火所致。市委、市政府於21日晚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和單位深刻吸取此次火災事故教訓,對森林防火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再落實。

案例三

4月21日下午,棲霞市臧家莊鎮發生山火。接到報警後,棲霞市公安局立即組織警力趕赴現場參與山火撲救工作,經奮力撲救,當天下午成功將山火撲滅。同時,棲霞市公安局從全局抽調精幹力量成立專案組,全力開展現場勘查、起火原因調查、案件偵破等工作。通過調查訪問和現場勘查,結合當時風向風力等綜合因素,確定起火點位於臧家莊鎮羅家村北一水塘西處。民警立即以現場為中心,對周邊果園農戶及該時段過往行人、車輛,逐一進行調查排查。

經過兩天兩夜的連續偵查及分析研判,發現一輕型貨車在起火前途經現場,民警立即對車輛駕乘人員逐一進行調查,並結合現場勘查證據,發現乘車人員李某有重大嫌疑。經審查,21日13時許,犯罪嫌疑人李某搭乘貨車途經羅家村北水塘處時,隨手將未熄滅的菸頭丟入路邊草叢,引發山火。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一點星星火,可毀萬畝林!

兩天三起山火,龍口、棲霞山火犯罪嫌疑人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當前,我市大風天氣多,風乾物燥,森林火險氣象等級位居五級最高級,處於極易燃燒狀態,加之旅遊踏青、農事生產進入高峰,火源管控難度急劇增大,部分縣市區已接連發生多起火情,森林防火形勢異常嚴峻。森林防火,人人有責。每一位公民要充分認識森林火災的嚴重危害性,增強防火意識,積極向身邊人宣傳森林防火常識和法律法規,帶動更多的人參與到森林防火中來,杜絕森林火災在身邊發生,共同守護綠水青山。

一個菸頭,燒來三年零三個月牢獄之災

護林防火,人人有責。個人的一時疏忽,不僅會給國家財產造成重大損失,還會給自己引來牢獄之災。

2019年4月8日下午2點左右,棲霞市蘇家店鎮蒲夼村韓某在本村名為“蜂皮溝”的山嵐處澆水時,隨手將未熄滅的菸頭丟至地上引起山林著火,火災過火公益林地面積達86.21公頃,燒燬林木價值255.4萬元。過火林地權屬為棲霞市蘇家店鎮蒲夼村村民委員會所有。2019年4月9日因涉嫌失火罪被棲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4月23日因涉嫌失火罪經棲霞市人民檢察院批准,被棲霞市公安局執行逮捕。

2019年9月2日,棲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制定《棲霞市蘇家店鎮蒲夼村南山林場地火燒跡地生態恢復規劃》,造林投資包括苗木費、栽植費、澆水費,1262.85畝需栽植黑松280633株,每株3元,共需投資841900元,棲霞市人民檢察院遂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韓某對被毀壞的林地1262.85畝採取補種等措施恢復原狀,否則應承擔相關修復費用。

棲霞市法院認為,被告人韓某過失引起森林火災,過火林地面積86.21公頃,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失火罪。因韓某的失火行為還破壞了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鑑於韓某能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系坦白,且認罪認罰,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缺乏投案的主動性,不構成自首。

最終,考慮本案犯罪事實、犯罪的性質及情節、社會危害程度,棲霞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條、第六條、第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一百六十三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韓某犯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三個月。(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9日起至2022年7月8日止。)

二、被告人韓某於判決生效後五年內對被毀壞的林地1262.85畝採取補種等措施恢復原狀,如不能恢復原狀應按照《棲霞市蘇家店鎮蒲夼村村南山林場山火燒跡地生態恢復規劃》承擔生態環境修復費用841900元。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入春以來,我市持續乾旱、大風天氣多,森林火險等級持續位居最高級。特別是近期部分縣市區相繼發生森林火災,給珍貴的森林資源帶來巨大損失,造成了不良影響,再一次為我們敲響了警鐘。為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迅速組織15個督導組直奔各縣市區開展督導,幫助排查火災隱患,督促整改落實。

01 15個督導組實地督導

數千“護林員”把守路口

4月20日,龍口市石良鎮上劉家村發生森林火災;4月21日,蓬萊市北溝鎮上寺夼村發生山林火情;4月21日,棲霞市臧家莊鎮發生山火。

火災發生後,我市第一時間調集各縣市區專業消防隊員,科學有序組織撲救,及時撲滅山林火災,避免了損失的進一步擴大。在此基礎上,全市上下警鐘長鳴,深入查擺在森林防火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完善防火、滅火措施,未燃時嚴密防患,一旦發生火情能夠及時有效處置。

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認真吸取火災教訓,舉一反三、深刻反思,狠抓重點措施落實,堅決防範森林火災發生。

24日下午,市政府森林防火包縣市區督導工作動員會後,15個督導組不等不靠、迅速行動,直奔分包縣市區開展督導,幫助排查整治隱患和解決實際問題。

記者瞭解到,近幾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科學調度,安排檢查組對福山區、棲霞市、昆嵛山保護區進行暗訪。同時,督促各縣市區組織3800餘名護林員和縣鄉兩級機關幹部,深入進山入林路口進行把守,認真查繳火種,全力以赴將火源控制在山下林外。

按照要求,各級森林防火機構堅持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確保火情信息暢通。縣、鄉兩級森林消防專業隊伍堅持24小時值班備勤,對重點區域實施靠前駐防,遇有火情,能夠迅速反應、科學處置。

02 堅持“打早、打小、打了”

堅持“有火必報”“報撲同步”

森林防滅火是一場攻堅戰,按照要求,參戰護林人員和機關幹部,要時刻保持臨戰狀態。具體要求是,各級森林消防專業隊伍要加強撲火應急預案演練,切實做好組織指揮、人員調配、機具裝備、通訊聯絡和後勤保障等重點環節準備工作。

防火患於未然,為兵家上策。

市領導要求:遇有火情,迅速上報、快速出擊、重兵投入、科學處置,堅持“打早、打小、打了”。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科學施救的理念,有力有序有效處置火災撲救、火場清理等各環節工作,確保撲火人員和航護飛機安全。

時刻把人民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及時疏散受火災威脅群眾。嚴禁組織老、弱、病、殘、幼參加撲火,嚴禁組織未經過撲火訓練的幹部群眾直接撲打火頭。對特殊地形、植被、氣候環境下撲救難度大、危險性高的火災,要調集專業撲火隊伍進行撲救,堅決防止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嚴格值班值守規定,暢通火情信息報送渠道。一旦發生火情,值班人員要加強火情調度,多渠道瞭解火場信息,及時分析研判火勢發展,全方位掌握火場態勢,並按火災報告制度進行報告,火災信息報告要及時、全面、準確,格式、內容和用語要詳細規範。

堅持“有火必報”和“報撲同步”,及時準確上報火情信息,堅決杜絕遲報、瞞報行為發生。

03 重點抓好“三個聚焦”

對重點群體進出山林嚴盯嚴控

進入森林防滅火攻堅戰“關鍵期”,我市將重點抓好以下三個方面——

聚焦全覆蓋、無遺漏,進一步升級防控機制。全面實施網格化管理,組織護林員、機關幹部、農村社區群眾,對所有山林實行分片包乾、分兵把口、嚴防死守,對重點部位和關鍵領域安排專人值守巡查,對智障人員、兒童、踏青學生、“驢友”等重點群體進出山林進行嚴盯嚴控。

聚焦降風險、除隱患,進一步狠抓重點排查。集中力量深入火災易發、多發區域,實施拉網式、地毯式大排查,重點排查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國有林場、軍事設施周邊、林區輸配電、林農結合區域等敏感區域,嚴查火災隱患和薄弱環節。同時,對發現的隱患和問題,建立整改臺賬,倒排工期,確保完成一處、銷號一處。各級林業、公安部門持續開展嚴厲打擊野外違法用火行為專項行動。

聚焦凝共識、築合力,進一步強化警示宣傳。將基層社區、農村作為森林防火宣傳主戰場,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各種渠道和途徑,深入廣泛宣傳森林防火相關法律法規。尤其是在景區入口、進山路口、林區道路兩側,增設防火宣傳標語和警示標誌。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全市上下要繃緊森林防火這根弦,一時一刻不放鬆,一絲一毫不懈怠,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共同築牢森林防火的人民防線。

兩天三起山火,龍口、棲霞山火犯罪嫌疑人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來源丨YMG全媒體記者 孫長波 任雪娜 曲彩雲

責編丨魏琳 審核丨楊詩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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