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庸·鐵軍 || 昆明有830人因交通“陋習”受罰,行人交通違法導致事故量同比下降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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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行人不走人行道、不遵守交通信號燈、翻越交通設施等違法亂象,擾亂交通秩序,危及交通安全。據統計,2019年1月1日至11月10日,因行人交通違法行為導致交通事故的數量約佔事故總量的9.73%,其中,排在前三位的交通違法行為分別是行人橫過道路未走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和行人不按規定橫過機動車道,以及行人在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靠路邊行走。

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暢通,進一步規範行人通行秩序,有效遏制行人交通違法行為,大力倡導文明出行交通理念,昆明市著力治理因行人交通違法導致的交通亂象。


增加硬件設施

人性化引導文明出行

為方便行人出行,昆明市推進人行過街設施建設,自2019年以來,昆明主城區環城南路、青年路、人民路等主幹道已架設了14座行人過街天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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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進交通設施“亮化工程”中,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4個路口(廣福路前衛西路、前衛西路前旺路、環城南路南壩路、日新路楊家路)增設了人行道,對106個路口人行橫道線進行了修繕漆劃。

在昆明主城區215個信號路口安裝有1127個“盲鍾”(專為盲人行經路口時提供的一種分辨紅綠信號燈狀態的音響裝置),並在每日8時至20時時段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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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燈禁止通行”“綠燈請通行”。在呈貢新區主幹道路52個口設置有230 個LED行人提示屏,在人行橫道信號燈轉換時,LED行人提示屏就會有語音和字幕發出,提醒行人止步或通行。而在行經昆明主城區路口時,你也能聽到執勤人員佩戴的“小蜜蜂”多功能擴音器發出的安全提示語音。


跟進宣傳引導

傳播安全文明出行理念

昆明交警落實宣傳責任,以交通安全“七進”宣傳教育活動為載體,印製適宜的宣傳製品,深入各行業、部門進行流動宣傳服務,開展主題宣傳教育,宣講“文明出行”交通安全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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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交通違法曝光機制,以“昆明交警”微博、微信為主導,並協同新聞媒體,推送交通管理資訊;同時堅持“以案說法”,適時曝光行人交通違法,通過交通違法、事故案例,傳播“尊法守規明禮,安全文明出行”的交通理念,弘揚文明交通理念,提升行人的安全文明意識, 傳遞“車讓人、人守規”的文明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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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專項整治

開出罰單懲處違法行人


以往針對行人的不文明交通行為,全國各地公安交警部門採取的是現場勸阻教育。自去年11月11日起,昆明交警在昆明主城區範圍內啟動整治行人突出交通違法行為的專項行動,重點整治行人不遵守交通信號燈、翻越隔離設施、在有過街設施的路口路段隨意橫穿道路、在車行道內行走等突出交通違法行為,並對違法行為人開出了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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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行動中,昆明交警通過道路監控和民警執法記錄儀記錄方式收集攝錄行人交通違法行為,並經現場查驗身份信息後,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對違法行為人給予20元罰款處罰。而對現場拒絕接受處罰或繳納罰款的,將錄入“全國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並在下一步納入公民誠信系統,對違法人今後在辦理駕駛證業務等方面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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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實行每週通報制度,主城區各交警大隊每週傳報整治行動工作情況,及時總結交流工作經驗,旨在通過持續專項整治行動,遏制行人不文明交通行為,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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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統計數據顯示


自2019年11月11日至2020年4月25日,昆明主城區範圍內啟動整治行人突出交通違法行為的專項行動以來,830名行人因不遵守交通信號燈、在車行道內行走等交通違法行為受到罰款處罰(統計時間至4月19日);因行人交通違法行為導致交通事故的數量約佔事故總量的7.99%,同比下降了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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