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1分鐘,賠錢5萬元…桐廬法院梳理我縣“小違停、大賠償”真實案例

來源:桐廬法院

日常生活中,廣大市民對“違停”可謂是深惡痛絕……有的違停車輛堵住過道甚至是消防通道,造成他人車輛出入不便,暗藏安全隱患;有的違停車輛佔據本就狹窄的馬路甚至是非機動車道路,行人、非機動車“被迫繞行”,造成他人通行不便……


個別抱有僥倖心理的機動車駕駛員認為,我就是停幾十秒或者幾分鐘,大不了吃張罰單……但真實情況不一定如此。近日,桐廬法院梳理了發生在我縣的3起真實案例,法官用身邊的案例告誡廣大市民:作為全國文明城市的一員,請您務必安全駕駛、文明停車。


01

違停1分鐘,損失5萬多

江先生家住江北,2018年底某天傍晚,天氣下著小雨,他駕駛電動三輪車回家拿東西。江先生心想,家就在路邊,自己就拿個東西,也就1分鐘,為圖方便,他臨時將三輪車停在了家門口的路邊,佔用了非機動車道且車尾還佔用了部分機動車道。


違停1分鐘,賠錢5萬元…桐廬法院梳理我縣“小違停、大賠償”真實案例


就在江先生停下電動三輪車的1分鐘,同樣家住江北的葉女士駕駛電動二輪車回家,與未按規定暫時停放在路段上的三輪車發生碰撞,造成葉女士受傷,後至醫院治療,共花費醫療費等費用25萬餘元。經鑑定,葉女士被評定為人體損傷十級傷殘。


違停1分鐘,賠錢5萬元…桐廬法院梳理我縣“小違停、大賠償”真實案例


後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葉女士負事故主要責任,江先生負次要責任。案件進入法院後,我院綜合事故發生的原因、各方的過錯等,依法判決違規停放電動三輪車的江先生承擔20%責任,賠償葉女士共計5.4萬元


02

大眾帕薩特小轎車違停,一塊玻璃從天而降

朱先生家住桐君街道,名下有一輛大眾帕薩特小轎車。因住所附近車位緊張,某天下午,他將小轎車違規停放在某賓館門口。


違停1分鐘,賠錢5萬元…桐廬法院梳理我縣“小違停、大賠償”真實案例


第二天清晨,當朱先生去開車時,驚訝地發現自己的愛車夜裡被賓館大門掉落的鋼化玻璃砸壞了,後經汽車修理廠維修,總計花費1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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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認為,賓館的鋼化玻璃掉落,砸壞了朱先生的小轎車,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但因朱先生停車的通道是交警部門確定的禁止停車路段,因此朱先生對事故結果的發生存在一定過錯。後我院依法判決賓館賠償朱先生損失6千多元,朱先生自擔4千多元。


03

路邊隨手開車門,電瓶車撞了上來

2018年2月某天,縣城白雲源路,老戴駕駛車輛帶著23歲的女兒去辦事,在行經某銀行門前時,因女兒需要在此處下車,老戴心想,這裡雖然沒有停車位,但女兒下車自己馬上開走,違停個幾秒鐘,應該問題不大。


違停1分鐘,賠錢5萬元…桐廬法院梳理我縣“小違停、大賠償”真實案例


但悲劇就發生在這幾秒鐘,因為下車前沒有注意觀察,老戴也沒盡到提醒義務,女兒推開車門的瞬間,駕駛二輪電動車同向直行的殷大媽不慎撞了上來。


碰撞事故導致兩車受損,殷大媽受傷。事後經交警部門認定,老戴和女兒負事故同等責任,殷大媽無責任。經鑑定,殷大媽被評定為人體損傷十級傷殘。


違停1分鐘,賠錢5萬元…桐廬法院梳理我縣“小違停、大賠償”真實案例


後殷大媽訴至我院,要求老戴及女兒賠償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各項費用。在法官主持下,最終達成調解協議:由老戴及女兒賠償殷大媽各項損失11萬餘元。


法官提醒

違停不僅僅是一張罰單,萬一發生事故,則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作為全國文明城市桐廬的市民,更應文明駕駛、文明停車。即使停車處與目的地有一定距離,寧願步行一段距離,也不要違法違章停車,千萬不要貪圖一時方便,給自己和他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甚至人身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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