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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今天刷爆朋友圈的新聞。
這是一個14歲少女李星星(化名),長達3年的噩夢。
她的繼父鮑某明,某跨國集團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另一家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
自2015年底,涉嫌對她展開了長達3年的性侵。
我們先簡單梳理一遍事件。
2015年4月份,鮑某明和李星星的媽媽相識,鮑表示想照顧母女倆,李星星當時未滿14歲。
2015年11月份,鮑某明帶李星星去北京上學,李星星的媽媽沒有同行。
2015年12月31日晚,鮑某明有預謀地性侵了李星星。
之後,收走李星星的手機,整天把她關在家裡,播放未成年人性題材影片,對李星星進行洗腦。
(圖片來源:微信公眾號:南風窗)
2015年農曆年之前,李星星在別人指導下報警,警察在家中一無所獲。
消失了一段時間的鮑某明,再次回到家,彷彿無事發生,對報警的事隻字不提。
但不再讓李星星去學校,對她實行全面監控。
連媽媽的電話,都只能在他注視下接聽。
2016年4月—2019年4月,鮑某明帶著李星星到煙臺工作和生活。
據李星星稱,這期間,鮑某明的洗腦和掌控到了變態的程度。
具體表現為:只要在家裡,隨時隨地會對李星星進行侵犯。
李星星沒有任何隱私,上廁所不許關門,微信不準發朋友圈,即使那個微信號裡,只有鮑某明一個好友,也不准她抒發痛苦。
長久的洗腦。一開始,說他們做的事都是正常的,別人都會這樣做。迷惑當時年齡尚幼的李星星。
後來,李星星痛苦不堪,有傾訴的慾望,他又說“你說出去就不乾淨了,別人都會討厭你”,讓少女只敢憋在心中。
最後又說別人都想害你,只有我是對你最好的人。
2019年4月8日,李星星第一次自殺,被路人救下,報警。
李星星詳細說出了這幾年煉獄般的生活,並做了外傷鑑定和體液擦拭提取,進行了筆錄。
幾天後,警察告訴她,找不到她說的那些犯罪證據。
4月中下旬,警方通知她領取《撤銷決定書》,稱證據不足不能立案。
報警失敗後,李星星反覆崩潰,多次自殺。
她患上重度抑鬱症、重度創傷後應激(PTSD)、重度焦慮症,而且陰道損傷發炎。
(圖片來源:微信公眾號:南風窗)
10月9日,在李星星和媽媽的多方努力之下,李星星的案子,二次立案。
(圖片來源:微信公眾號:南風窗)
為了配合調查,李星星連續兩週在派出所做筆錄。
回憶起那段痛苦的過往,這個女孩多次情緒崩潰,但是仍事無鉅細,強撐著身體配合。
半年後的現在,事情仍舊毫無進展。
辦案刑警電話無法接通,鮑某明被取保候審。
少女李星星的噩夢,仍舊沒有被叫醒。
寫下這些字時,咩咩的手心一直在冒冷汗。
如果真相如此,那麼我們就會知道,披著人皮的禽獸,究竟長什麼樣子。
不懷好意的接近,長達三年多的性侵,未成年的少女以為自己重新得到了父愛,卻不料,是落入了禽獸的圈套。
在李星星的描述中,我們注意到一些令人痛心的細節。
李星星喜歡一個洋娃娃,鮑某明就在侵犯她時,把洋娃娃放在自己的私處。
李星星去動物園看可愛的動物,鮑某明也會湊到她耳邊說:人和動物也能做。
小女孩喜歡的一切,都會被沾上骯髒的心思,變得腐爛,喪失熱情。
對她來說,人間煉獄,大抵就是這個模樣吧。
她曾一次次呼救,而聽到的人,或者置若罔聞,或者毫不作為。
於是,這個十幾歲的小姑娘在痛苦的深淵沉淪,她還沒嚐到人生的美妙,就遭受了,伴隨她一生的痛苦。
對這起案件,煙臺市公安局芝罘分局最近進行了回應。
然而比公安局的聲明更迅速的,是鮑某明任職的兩家公司,先後與他解除了勞務合同。
若說他的屁股是乾淨的,咩咩是怎麼也不會相信。
否則,兩家公司怎麼可能相繼作出這樣的決定?
我們所要做的,就是持續關注事件的後續,等待壞人被嚴懲。
在這起事件裡,咩咩深刻認識到一點,如果壞人的惡行沒有得到足夠的懲罰,他們將會繼續作惡。
第一次報警的不了了之,讓鮑某明逃離了法律的審判。
作為跨國集團的首席法務官,他精通法律,也極有可能鑽了法律的空子。
讓他逃脫的這幾年,可能就是給了他再次犯罪的機會。
少女李星星事件,應該徹查,不能讓無辜的女孩徹底對世界失望。
李星星的正義,又要多久才能等到?
若是不幸發生,遲到的正義,還能叫做正義嗎?
2
對壞人的寬容和仁慈,就是對好人的傷害。
這個世界上,絕對不止李星星在遭受痛苦,還有的女孩,甚至連看到光明的機會都沒有了。
2019年7月,四川宜賓15歲女孩不幸遇害。
犯罪嫌疑人陳某奎,這已經是第三次犯案。
他曾兩次因為強姦、殺人而入獄,而這次實施犯罪,距離他第二次出獄,只有半年時間。
陳某奎第一次作案時,才十四五歲。將一起長大的鄰居女孩殘忍姦殺後,拋屍到山頭的小樹林中。
這起殘忍的姦殺案,他的未成年人身份,成了免死金牌,在監獄蹲了十六七年,他出獄了。
第二次入獄,陳某奎三十好幾,有妻有兒。
然而家庭的溫暖,監獄的改造,並沒消磨掉他的殘忍,他伺機而動,尋找作案的下一個目標。
2007年暑假,他再度對一個女娃下手,並伺機殺害。
女孩命大,經歷一晚上的恐懼和絕望,她在第二天逃了出來。
當地村民說,淋了一晚上雨的女孩渾身溼淋淋的,滿身都是血。
這一次,陳某奎被判15年,因獄中表現良好,獲得減刑,於2019年1月份出獄。
於是,放虎歸山,沒有人性只有獸性的他,將魔爪再伸向15歲的女孩。
一個個無辜的女孩折損於禽獸之手,他兩次入獄,有過任何一點反思嗎?
沒有。
在咩咩看來,他獄中所有的悔改,都是假象。他就是為了爭取早日出獄,禍害更多無辜的孩子。
一個從根上就壞掉的人,你怎麼指望他出獄之後改過自新?你怎麼指望他不再作惡?
可是,沒有如果,生命消逝了,不會再回來。
但我們可以肯定的是,如果這一次,陳某奎還有命活著出來,受害的孩子,還會增加。
一個作惡的人,如果沒有得到足夠重的懲罰,那麼下一次,下下一次,他很有可能繼續犯罪。
《京華時報》也曾報道過,37歲的男子楊某,曾因為搶劫罪、強姦罪被判10年。結果出獄不到兩個月,兩次入戶強姦。
一次是翻牆入室,用毆打、言語威脅等手段,強行與16歲的幼兒園老師發生關係。
時隔10天,再次用同樣的手段,強姦另一名女子。
臺灣島內也有這樣的性侵累犯殺人事件。
曾兩度因性侵服刑9年的林國政,出獄40天,再次性侵殺害初二女生,隨後棄屍。
在棄屍現場,受害女生的父母痛哭大喊:女兒,回家了!
連警員都忍不住破口大罵:
關到死、打到死,就是不要讓這種變態出獄!
這樁樁件件,都是一個個家庭的悲劇和痛苦,是一條條生命的消逝。
若是沒有被抓,按照他們這種犯罪的頻率,還會有多少女孩被傷害?
若是被抓沒有重罰,出獄之後,我們能夠保證他不再犯案嗎?
沒有任何人可以保證。
能犯下殘忍暴行的人,本身就具有反社會人格,崇尚暴力和陰暗,你又如何指望這樣的人渣改過自新?
這樣的人渣,又有什麼重新做人的資格?
3
根據真實事件改編的韓國電影《素媛》,曾讓很多人難以釋懷。
而就在今年12月13日,犯罪嫌疑人趙鬥順將要出獄。
他有任何悔過之意嗎?沒有。
獄警稱,很多犯罪嫌疑人會表示,對不起受害人及家屬。
但趙鬥順從未說過,他只擔心自己出去怎麼活。
心理專家分析他在獄中寫的300多頁的請願書,稱他再犯罪的可能性很高。
而他的一句話,就埋下了極大的隱患。
“我就算吃15年,20年牢飯,即使出來已經70歲,我也會在裡面好好運動,你就等著我出獄吧。”
如果讓趙鬥順們順利出獄,那麼就如平地起一聲驚雷,這不只是屬於素媛們的劫難,更是每一個社會成員的災難。
這些年,這種種案件,受害的女孩們,何嘗不是父母心尖尖上的寶貝?何嘗不是懷揣著美好的祝願來到這個世界上?
她們何辜,受此一劫?
她們實苦,心驚膽寒。
呼籲家長們保護女孩,呼籲女孩們保護自己,這樣的話,咩咩已經說厭了。
若是縱虎歸山,小羊們即使再警惕,也總有人難逃魔爪。
即使再小心,躲在陰暗裡的那雙眼睛,也總會追尋到落單的獵物。
到那時,又該怎麼辦?
或許,我們可以從國外對待性侵犯的手段中,得到一些啟示。
哈薩克斯坦對2000名性罪犯實施”化學閹割”。
韓國對犯強姦罪的人,出獄之後強行戴上電子腳鐐。
《正義的神話》裡寫到:
雖然我們貶低報復,但報復是正義的核心。
寬恕是偉大的,寬厚反而變成對受害者的另一種犯罪。
我們惟願,法律對強姦、性侵罪犯的懲罰,能夠重一些,再重一些,讓那些人面獸心的人得到震懾。
讓我們的孩子,能夠安心走在陽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