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凌晨,在南寧北湖立交橋底,一名男子遇到交警查酒駕時,耍起了小聰明,耗管30餘根才吹氣成功,最終結果為酒駕標準。
4月17日晚至18日凌晨,南寧交警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
交警在路面對過往車輛進行酒駕排查。
18日零時許,一輛桂A牌黑色小車從北湖立交橋底對北往南方向開過來。在發現該車駕駛員唐某沒有攜帶駕駛證,且有酒駕嫌疑後,執勤民警立即請他配合使用酒精測試儀作近一步檢測。
不料,駕駛員唐某下車後卻耍起了“小聰明”,表面上配合使用酒精測試儀,卻一會兒只含著測試管不吹氣,一會兒吹氣只吹一小口。1個多小時過去了,唐某依然沒能正確使用酒精測試儀吹氣。
2時許,在使用了30餘根一次性測試管後,唐某終於學會了正確使用酒精測試儀吹氣,結果顯示,唐某體內酒精含量檢測結果為79mg/100ml,屬酒後駕駛機動車。
酒精測試儀結果顯示,唐某屬於酒駕,交警對他開具了罰單。
因酒駕和未攜帶駕駛證兩項違法行為,執勤民警依法對唐某處以罰款1050元、記13分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