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窪地醫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核定徵收,解決納稅問題

自從兩票制實行後,很多藥企、中間代理商的稅負問題凸顯,取消代理商,中間環節的沒票利潤太高,直接總代理代為繳納,點子費十來個點,誰都不願意。因此,無論是藥企還是中間代理商都急需解決稅收壓力。

筆者今天給大家介紹的關於解決稅收壓力的方法就是成立個人獨資企業享受核定徵收政策。醫藥CSO企業目前是按照開票額的10%行業利潤率10%進行核定的,得出的結果再按照5%-35%的法定稅率以及0-65500速算扣除數算出最終需要繳納的個人經營所得稅。一年開票低於500萬,個稅稅率大概在0.5%-2.1%。

註冊在園區的個人獨資企業是可以享受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政策的,並且不需要上交25%的企業所得稅和20%的分紅個稅,繳納0.5%-2.1%的個人經營所得稅就行。3%的增值稅部分也可以額外享受稅收獎勵政策,即獎勵給企業增值稅地方留存(40%)的30%-50%,相當於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3%,地方留存為1.2%,然後獎勵給企業0.36%-0.6%,獎勵不需要企業再提交申請,直接獎勵到企業的對公賬戶或者轉賬到私人賬戶裡面。

附加稅我們當地是徵收增值稅3%的6%,為企業開票額的0.18%,正常的話是增值稅的12%,但是小規模納稅人的附加稅減半徵收,就為開票額的0.18%。

綜上,個人獨資企業的綜合稅率為開票額的3.08%-4.84%,相當於把主體公司25%的企業所得稅和20%的分紅稅轉化為了個人獨資企業的不到5%的三稅(I56///B379///Z735)。

這種醫藥類型的個人獨資企業是要比其他類型的個人獨資企業更加受到關注的,所以對於這塊類型的個人獨資企業,我們是建議企業提供一些證據鏈,三流合一是最基本的。如果能在中間設置一道防火牆肯定更加好。防火牆的意思是稅收窪地的個人獨資企業不直接對接藥廠或者藥企,先和自身地方的企業管理公司發生業務來往,自身地方的企業管理公司在給藥廠和一級代理發生業務來往。

個人獨資企業的作用主要有兩點,首先可以通過個人獨資企業轉移主體公司的利潤及企業所得稅25%和分紅稅20%,是可以轉化為個人獨資企業的綜合稅率4.64%,或者是個人薪金的45%的勞務報酬也是可以轉化為個人獨資企業的綜合稅率4.64%。這樣算下來就很划算了。也只是通過業務分包,和轉化稅金模式把薪資轉化為了個人經營所得稅的形式而已,合理合法。

個人獨資企業主要的風險就在於企業可能存在虛開,因為不是實體入駐企業,不在當地稅務眼皮底下,所以企業的賬目需要給我們這面當地專門負責總部經濟的財務代賬,稅控盤也是需要把控在我們當地財務的手上,是不可以交給企業的。

關於更多個人獨資企業註冊事項,可以關注筆者哦,筆者會不定時的更新一些信息,若是企業有這方面考慮的也可以著手試試看,筆者園區可是有上千家企業的,真實性是有保證的。稅收優惠政策詳情可以關注公眾號《涵稅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