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銀行倒閉,那我們的房貸,車貸等等各種貸款還要還嗎?

逆來順受能忍則忍


想不還門都有,誰也跑不了。銀行倒閉以後,銀行的資產將交給不良資產處置公司來處置或由央行或各大別的商業銀行託管,繼續追債是不用想的。


宏林1974


在我國的資本金融領域,從來就沒有“天上掉餡餅”的事。按我國當前社會制度和金融管理法規,如果銀行倒閉,我們的房貸車貸還是要承續歸還的

在實業界,當企業陷入財務危機時,會有一種制度叫“破產重整”。這種破產重整機制同樣也適用於我國金融行業。

破產重整是指專門針對可能或已經具備破產原因但又有維持價值和再生希望的企業,經由各方利害關係人的申請,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關係人的參與下,進行業務上的重組和債務調整,以幫助債務人擺脫財務困境、恢復營業能力的法律制度

破產重整制度作為公司破產製度的組成部分,已被大多數市場經濟國家採用,像美國、英國、法國等。破產重整對於彌補破產和解、破產整頓制度的不足,防範公司破產帶來的社會問題,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從前段時間“包銀事件”,就可以看出我國銀行業資不抵債的處置方法。通常會保障儲戶的存款,同時對於欠銀行的債務也一樣會得到保護。就是說被接管的銀行,通過央行按法規程度處置不當資產債務後,國家會保障居民儲戶存款和銀行經營性債務權益

眾所周知,銀行的自有資產是很少的,其資產負債率大多高於90%以上,也就是說銀行發放的房貸車貸款,實際上都來自於居民儲戶存款,並非銀行的自有資產。所以,通過破產重整(按管)方式,理順有問題銀行的經營業務和內控管理,使其重新換髮生機,再次進入正常營業的市場秩序。

有人認為銀行破產了,欠銀行的錢就不用還了,這是一種誤解。欠銀行的錢,實際上是欠儲戶的錢。這就是儲蓄性銀行與投資銀行最大的不同之處

-謝謝閱讀-


野馬和尚


對於貸款來說,借款人是債務人,銀行是債權人。債權人倒閉了,債務人怎麼可能獨善其身呢?在我們國家歷史上有兩家銀行倒閉,也有幾家銀行經歷危機。我們就根據前車之鑑來梳理一下,在銀行倒閉之際,債務人的處境。

銀行和一般企業不同,它每個月,每個季度都要向監管機構發送報表,有新產品還要向監管機構進行報備,監管機構也會時不時地對銀行進行檢查。在這樣的監管態勢下,銀行如果爆發風險,監管機構一定會提早知道。

當監管機構知道銀行有倒閉風險時,會首先考慮如何拯救它。拯救的方式就是接管加託管,甚至直接入股。由監管機構接管,由國有大行託管。

接管的目的是為了穩定投資者信心,穩定金融市場秩序。國有大行的託管是為了讓國有大行能夠發揮銀行老大哥的身份,協助監管機構帶銀行走出危機。

回想當年包商銀行出現風險時採用的就是這種策略,人民銀行在包商銀行坐鎮接管,建設銀行成立託管小組,以科學的方式幫助包商銀行走出泥潭。

在整個救助過程中,老百姓的存款理財都安全兌付,借款人的債務也必須足額履行。這個時候債權人還在,債務關係也在,按合同還款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假如銀行救無可救,只能宣佈破產倒閉,這個時候,清算機構就要登場發揮作用了。

清算的主要責任就是梳理銀行的資產和負債,把該收的錢都收回來,該付的錢都付出去。借款人的債務對於銀行來說就是資產。既然是資產,那就要被登記,用作清償債務處理。

這裡需要提一點的是,在清償時,首先是清算費用,其次是員工工資,再往後就是老百姓的存款。老百姓的存款還有一層存款保險基金的保障,最高可賠付50萬元。

如果欠銀行的錢都不還,那銀行的資產就會大打折扣,將來用於償還銀行債務的資金也非常有限。銀行對於收不回的貸款,通常會進行催收、起訴,這在銀行宣告倒閉以後同樣適用。同時,銀行也會將債權轉讓給資產管理公司,提前收回現金進行清償。資產管理公司再去找借款人還款。

總結:

從銀行發生風險到最後宣告破產,銀行的債權一直都在,它不因銀行的倒閉而消失。“人死債消”是一個偽命題,畢竟還有“繼承者”的存在。即使銀行倒閉了,銀行也會將債權進行轉移,債務人是無法逃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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