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司法鑑定管理條例》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上海市司法鑑定管理條例》5月1日起正式施行

青年報·青春上海記者 蔡嫻/文、圖

近年來,本市司法鑑定行業總體規範有序,但仍有執業活動不規範、存在部分鑑定“黃牛”等問題。為了解決司法鑑定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規範執業和強化監管,上海市首部關於司法鑑定的地方性法規《上海市司法鑑定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發佈。

記者從今天在上海市司法局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條例》將於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直面司法鑑定行業管理的難點、痛點,回應辦案機關和社會群眾的關切、需求,對本市司法鑑定行業長遠健康發展起到積極推動作用。

在上海出臺《條例》之前,全國已有天津、浙江、江蘇等22個省(區、市)出臺了司法鑑定地方性法規。據市司法局二級巡視員王協介紹,上海的《條例》跟外省市相比,有一個重要的制度創新和明顯不同,就是創設了“四類”內外鑑定事項全覆蓋管理模式。《條例》依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將鑑定機構、鑑定人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從事“四大類”鑑定業務的“司法鑑定機構、司法鑑定人”,另一類是從事“四類外”鑑定業務的“其他鑑定機構、其他鑑定人”。外省市的《條例》適用範圍基本僅限於由司法行政部門登記管理的四大類內的鑑定業務。

在《條例》第五十四條中規定,偵查機關根據偵查工作需要設立的鑑定機構及其鑑定人,由其負責內部管理,不得面向社會接受委託從事司法鑑定業務。關於這一條規定的執行,上海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錢雨晴介紹說,目前,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司法鑑定中心是上海檢察機關唯一一家內設鑑定機構。其鑑定業務範圍包括文件檢驗、電子數據、司法會計、錄音資料檢驗、圖像資料檢驗、心理測試6個專業門類,全市具有鑑定人資格的共28人。

《上海市司法鑑定管理條例》你問我答

問:社會生活中常見的司法鑑定有哪些?

答:社會生活中常見的司法鑑定包括:死因鑑定、傷情鑑定、親子鑑定、精神病鑑定、文書鑑定、毒物鑑定、痕跡鑑定、微量物證鑑定、聲像資料鑑定、環境損害鑑定等,以上司法鑑定都屬於司法行政部門登記管理的“四大類”(法醫類、物證類、聲像資料、環境損害)司法鑑定業務。此外,還有其他部門主管的司法會計、價格評估、資產評估、文物鑑定等其他鑑定業務,也是本《條例》所要調整規範的內容。

問:從哪些官方途徑可獲得司法鑑定諮詢?

答:主要有兩種方式:12348上海法網微信小程序在線諮詢、各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司法鑑定值班窗口現場諮詢。

問:從哪些公開途徑可以獲得鑑定機構和鑑定人信息?

答:全國實行統一的司法鑑定機構及司法鑑定人審核登記、名冊編制和名冊公告制度。可通過12348中國法網查詢全國鑑定機構、鑑定人信息,12348上海法網查詢本市鑑定機構、鑑定人信息。

青年報·青春上海記者 蔡嫻/文、圖

編輯:梁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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