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以立法保障!上海科創中心建設條例5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推進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條例》將於5月1號起正式實施。《條例》著力將“最寬鬆的創新環境、最普惠公平的扶持政策、最有力的保障措施”的理念體現在制度設計中,對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全面創新作出系統性和制度性的安排,21號下午,市政府舉行發佈會對《條例》進行了詳細解讀。請聽本臺記者李雪梅發來的報道:

「聽」以立法保障!上海科創中心建設條例5月1日起施行

作為本市科創中心建設的“基本法”、保障法和促進法,《條例》在今年1月20號由市十五屆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副市長吳清介紹,《條例》在很多方面是率先立法,有不少亮點和創新。比如在激勵人才的創新活力上,建立健全與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相匹配的人才培養、引進、使用、評價、激勵、流動機制,為各類科技創新人才提供創新創業的條件和平臺:“比如鼓勵用人單位完善收入分配機制,對於人才的收入分配,率先在立法中明確將競爭性財政項目的勞務費和績效支出,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收入等不納入科研事業單位的績效工資總量。”

目前,上海全社會研發投入佔GDP比例達4%,比五年前提升0.35個百分點。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47.5件,比五年前翻了一倍,科技創新策源能力和國際影響力加快提升。

市科委主任張全說,《條例》在進一步增強創新策源上亮點頻頻,提出在投入方式、佈局方式、管理機制等方面的創新: “統籌加強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和技術創新,首先一個條例明確市區兩級政府要逐年加大財政對科技的投入;健全科研項目分類管理機制,去年,我們就安排實施了14家單位的近20項科研項目實施科研經費‘包乾制’。”

而為了促進創新要素集聚、強化創新資源配置,形成對科創中心建設的全方位支持,“促進科創中心與金融中心聯動”作為重要內容,被寫入條例。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副局長李軍以科創版為例: “這次條例提出積極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在科創版上市,我這裡報三組數據,截止4月20日,上交所已經累計設立科創版企業248家,其中上海有41家,已正式登陸科創版的企業上海有16家,募資209億元。”

科創中心建設同樣離不開知識產權保護、創新文化、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社會氛圍等軟環境支持。《條例》對於新科技發展帶來的倫理風險,率先提出制度安排,規定對未達預期目的,但已履行勤勉盡責義務,未謀取非法利益、未違反科研誠信的單位和個人,不作負面評價。在市司法局副局長羅培新看來,寬容“失敗”以及對科研成果的保護都顯示出,上海在以制度的保障,激發和呵護科研的想象力: “鼓勵廣大科研人員從無知處求有知,從無解處求解,這決定了條例從頭到尾都比較溫暖。第二方面寬容失敗和保護產權並舉,建立侵權行為的快速查處機制,實施知識產權的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大司法保護。”

作者:上海電臺記者李雪梅

編輯:向曉薇

責任編輯:黃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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