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滅門事件始末:殺母之仇,該當如何?

除夕滅門事件始末:殺母之仇,該當如何?

1996年8月27日,張扣扣的母親汪秀萍因瑣事與鄰居王正軍、王富軍(王自新二子)發生爭吵併產生肢體衝突,汪秀萍率先動手將王正軍面部打傷,王正軍當即撿起一根木棍,猛擊向汪秀萍頭部,導致其重傷後死亡。

當時由於王正軍未滿18週歲,並主動認罪,王自新(王正軍父親),支付了汪秀萍的喪葬費用,加上汪秀萍本身具有一定的過錯行為,因為法院對被告人王正軍採取了從輕發落。當時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宣判王正軍有期徒刑7年。

當時記者瞭解到,死者汪秀萍在當地人的眼中就是一個潑婦,不講道理的。只是到底打死了人,終歸要承擔法律責任。

可是另一方面,死者汪秀萍的女兒卻表示,打死母親的是哥哥王富軍而不是弟弟王正軍。一家人也是因為這個問題,不服判決,汪秀萍的丈夫向有關單位反映問題,但是卻一直得不到解決,看著自己的母親被人打死,而對方卻找了一個未成年的人來逃避處罰。張扣扣對此一直懷恨在心,只是因為自己年紀尚小,無能為力。再加上法律沒能給他給予一定的幫助,所以這件事情成了他內心揮之不去的陰影。

2018年2月15日,張扣扣發現王自新一家人和親戚回到家中,準備去上墳祭祖,便一番喬裝打扮後,跟蹤在後方,在幾人回家途中,張扣扣迅速衝出,先後向王正軍和王校軍連戳數刀,隨後趕往王自新家中,對著家中的王自新也是接連幾刀,導致2人當場死亡,一人重傷搶救無效死亡。

除夕滅門事件始末:殺母之仇,該當如何?

2月17日,張扣扣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除夕滅門事件始末:殺母之仇,該當如何?

2019年1月8日,陝西漢中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故意毀損財物罪一審判處張扣扣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除夕滅門事件始末:殺母之仇,該當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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