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抓賭”、“抓嫖”,沒收賭資、罰款,犯什麼罪?

前面在男子搶劫傳銷窩點,法院:不屬於入戶搶劫

中,寫到兩男子,冒充警察,洗劫了傳銷窩點,因為使用了暴力手段,所以是冒充軍警搶劫罪,被判了10多年。今天看了幾個案子,當事人冒充警察去抓賭,抓嫖,結果竟然不是冒充軍警搶劫罪,判刑也不到10年。

那麼冒充警察抓賭、抓嫖一般是犯什麼罪,要判多少年呢?這些人為啥沒被認定搶劫罪呢?

抓嫖抓上癮,被抓還不退錢,從重處罰

這個案件裡,被告三人事先商量併購買了警服、偽造了公安證件後,多次身穿警服及攜帶公安證件、警棍,假冒分局協警的身份,去到市區旅店內以查賣淫嫖娼為名,騙取保護費或騙取嫖客、賣淫女交罰款。

被告前、後兩次都是針對同一個旅店,過程中沒有動手抓嫖客人員,也沒有要挾旅社老闆給錢,只是騙取。其中第三次,是旅店老闆“主動”打電話交錢,結果剛接過錢,就被在一旁的民警抓獲。

冒充警察“抓賭”、“抓嫖”,沒收賭資、罰款,犯什麼罪?

多次來一個旅店以抓嫖為由騙錢,膽子真大,智商捉急

法院認定,三名被告人在作案前進行預謀,在作案過程中相互配合,共同實施了招搖撞騙犯罪既遂行為。並且多次冒充國家工作人員招搖撞騙,嚴重損害了國家機關的形象和威信,屬於情節嚴重,依法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內處以刑罰。

比較搞笑的是,這三個人都被抓了,還不把贓款吐出來,造成被害人的經濟損失至今無法彌補。所以法院認定三被告人犯罪的主觀惡性較大,酌情從重處罰。

案件號:(2016)桂0702刑初98號

冒充警察抓賭,後悔了吧

被告人羅某為牟取非法利益,經預謀後,邀約被告人和周某、黃某某、李某假冒人民警察,冒充警察執法查處他人開設的鯊魚機鋪子。

這幾個人也是手眼通天啊,身著協警制服不說,不知道從哪裡搞來的牌照號為川A某9警的制式警車,開到王某經營的鯊魚機鋪子。將一臺大鯊魚機主機、400餘元底金拿走,還以不繳罰款就拘留威脅,收取“罰款”600元。

冒充警察“抓賭”、“抓嫖”,沒收賭資、罰款,犯什麼罪?

鯊魚機是什麼,還沒見過,只能加這個配圖示意下了。

法院最後認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冒充人民警察“抓賭”,沒收賭資和賭博工具,其行為已構成招搖撞騙罪。被告人周某某主動到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是自首,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最後周某判了緩刑,主要是法院考慮到周某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對所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案件號:(2016)川0113刑初221號

有時候啊,就是這些害群之馬,假冒警察執法,損害了國家機關的形象和威信。這些人抓住後,就該重罰。

大家怎麼看上面兩個案子,可以在評論區討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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