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的新聞中報道,在福建晉江,三輛迎親的賓利轎車為了躲避橫穿機動車道的大媽而追尾。
大媽倒是一溜煙兒走了,留下三位賓利車主在風中凌亂。
後續報道中稱,由於三位車主都是熟人,彼此協商維修,總費用約20萬。
20萬對開賓利的人來說不算很大的數目,但問題是,誰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幾位車主憑什麼就為一個橫穿的行人去買單呢?何其無辜。
吃瓜的司機們心裡也不好受,這類因行人橫穿導致的大小車禍屢見不鮮,說不定哪天就輪到自己頭上了,每個司機都心裡揣踹不安。
現有交通法規中對此類事故的判定,司機至少也要承擔10%~30%的責任,這當中有多少無奈?
如果說幾百萬的豪車因躲避行人而追尾能成為新聞,那麼在平時生活中幾乎每天上演的躲行人追尾早已成了司機心中的痛。
司機們除了更加小心開車之外,還要加上祈禱:今天千萬別碰上行人橫穿。
對了,還要加上流浪動物橫穿馬路和非機動車橫穿馬路,這兩種情況導致的追尾、車禍事故,同樣數量不少。
如今社會,機動車輛保有量已遠遠超過三十年前的數量,機動車不是特種裝備,也不是少數人持有。
隨著社會發展進步,機動車已經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必需品。
怎樣保障駕駛員的利益,已經成為跟保障行人利益同等重要的事情。
立德、立法,守德、守法,值得當今社會的每一位公民去重視、再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