蕊xin芳
不相信這種情況在正常手續中發生。發生這種情形的事故,只有兩種情形,一是被貸款的當事人知道,並默認。二是有銀行內部人員違規操作。
做這樣的判斷,是基於邏輯判斷。銀行貸款有一套很規範且嚴格的程序,優其是大額貸款。不僅要審查貸款人的身份,還審核貸款人的還款能力。兩項審查依程序要求都需貸款人親自簽字確認。第二一點,銀行貨款員要對貸出的款項負責,如果貸款出現呆帳壞帳,貨款員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無利不起早,如果沒有特別的利益,貨款員不會冒丟飯碗的風險違規操作的。
基於這個判斷,我傾向於相信當事人以自己的名義貨款了。現在不承認罷了。因為如果不是擔保,貨款是不會直接發放到貨款人以外的人的名下的,不合邏輯。
有愛有故事卜羅密
這問題問的,什麼叫以你爸媽的名義貸的款,那你以你姑媽的名義貸個3000塊看看,能不能貸出來。
問問題就不要隱瞞什麼,否則你就別問,只有一種可能,就是你爸媽給提供的擔保,這種情況,銀行找你爸媽要還款,沒毛病,你只能要你姑媽還錢,如果還不起,你們自己只能認栽,擔保就是有風險,吃一塹長一智吧。
阿榕48
向法院申請筆跡鑑定,不是你父母的親筆簽名,你父母不應承擔還款責任。
在放貸人的操作下,你親伯親姑以你爸媽的名義貸款,這種行為在銀行內部屬於“借名貸款”,是嚴重的違規行為,銀行管理不善也應該承擔損失責任。
你們要向法院提出申請,對偽造你爸媽的筆跡進行鑑定,鑑定出不是你爸媽的親筆簽名,你爸媽就不承擔還款責任。同時要求銀行撤訴,對侵權行為做出賠償。